“黑财清底”加速,4-8月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近300亿

2020-09-28 12:50:06 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今年‘黑财清底’成效显著,4-8月,全国法院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5.08亿元,财产刑执行到位269.37亿元。”记者在今天(9月28日)的全国扫黑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数据。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姜伟表示,专项斗争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紧扣“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的总要求,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清扫“浮财”、深挖“隐财”。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准确区分“黑财”与合法财产?

姜伟表示,法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甄别涉案财产来源、性质、权属,分类准确处置。确属违法所得、犯罪工具的,依法予以追缴、没收;确属被害人合法财产的,及时发还被害人;确属案外人合法财产的,及时予以返还。准确区分被告人个人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依法判处财产刑,加大对黑恶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

清理“黑财”过程中,如何保护企业、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姜伟称,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涉黑涉恶人员和一般企业经营人员,严格区分企业合法财产与黑恶组织非法财产,确保企业合法经营不受影响,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对于不宜查封、扣押、冻结的经营性资产,及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委托有关机构代管、托管,切实保障相关合法财产权的实现及保值、增值,避免企业倒闭破产、职工下岗失业。”姜伟说。

此外,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在法庭审理中设置专门环节,加强涉案财产举证、质证,引导控辩双方充分展开辩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律师依法辩护代理的执业权利,发挥庭审对甄别、处置财产的决定性作用。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白爽 校对 赵琳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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