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呼和浩特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赛青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赛青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纪法观念全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体检等活动;公权私用,违规为家属及他人安排工作;利用职权为亲属、朋友谋取私利,搞权色、钱色交易;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借用公款;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以虚假手段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赛青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赛青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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