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增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确保优化生育的重要路径

2020-11-06 12:24:26 21世纪经济报道 

  11月3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有关人口政策的内容如下:“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令人耳目一新,彰显了新发展格局中与时俱进的人口问题观和人口治理观。

  无疑,“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是一个全新的提法,内涵丰富,意义深远。根据我个人的理解:首先,这个提法试图从过去狭义的生育拓展到广义的生育,隐含着一个“大生育”的概念框架,引入了极其重要的生命历程视角。换言之,今后的生育政策体系需要考虑得内容更多也更为深广,包括了生与育的生命历程和过程优化,包括了生育、养育与教育三个方面和环节的考量统筹,不仅仅指0岁组的新生儿或者0-3岁组的婴幼儿,而是也包括了学龄前儿童和18岁前的学龄青少年。这暗示着未来的新生育政策应该根据处在不同生命历程阶段的青少年人口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来设计集保护性、支持性、福利性为特征的社会支持体系,从而为全面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指明了方向。概言之,政策的视野更宽、目标更大、使命更重,不能局限于生育水平的高低和适度与否的讨论上。

  其次,这个提法表明了生育政策的一种转向,转向“优化生育”。国际人口学界的共识是,当人口再生产维持在生育之更替水平上下时,人口发展才相对均衡和可持续,有两个孩子的家庭被称之为“合适之家”(Optimum family)。如果说昔日的计划生育展现的是特定历史时期以数为本的限制生育,以生育率下降为主要目标;那么优化生育就彰显了以人为本、以人的权利-选择-发展为本,以人民的发展为中心的新理念,以此实现更宏大、更持久的“生育红利”、“人口红利”和“人口均衡”的目标。中国优化生育的政策目标应当是促使低生育率恢复到总和生育率TFR达到1.8-2.5左右的“近更替水平”。坦率讲,釜底抽薪的人口少子化挑战远远大于雪上加霜的人口老龄化。在未来几十年,中国要恢复人口活力,放大人口推力,阻止人口红利的持续衰退,就必须创造一个优化生育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支持体系。

  再次,增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同时意味着要保持政策本身具有足够的“弹性”和宽容度,努力增进和扩大公民和家庭的生育选择空间,在合法合理的条件下,尊重家庭对生育的自由选择,包容小众人口的多孩选择以及“丁克家庭”的不育选择这两极的人口生育现象甚至包容非婚生子(我们不主张这种行为,但孩子毕竟是无辜的),保护人口生态的多样性、平衡性和安全性。事实上,在2016年全面放开二孩后,很多年轻的一孩家庭并没有生二宝的打算,普遍惧怕“孩奴”的压力而望孩却步。人口出生率在经历了2016年的短暂、小幅提升之后,转而继续下降,进入持续的低生育、低出生格局。2016年人口出生率为12.95‰,2017年为12.43‰,2018年为10.94‰,2019年为10.48‰。需要警醒的是,当下中国要担忧的不是人口过多问题,而是生育率过低、未来的年轻人口亏损以及持续的少子化老龄化所带来的巨大挑战。如是观之,增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恰恰是优化生育的重要路径。

(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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