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监管水平 关乎未来全球金融中心竞争力

2020-11-19 07:50:01 第一财经日报 

  [ 在五个领域的各次级指标评估中,上海的表现具体为营商环境排第九、人力资本第七、基础设施第九、金融业发展水平第三、综合声誉第六。 ]

  未来全球金融中心的竞争力,越来越取决于金融科技的发展水平,这一点已经形成了广泛共识。但是,为何把金融科技的监管水平置于如此重要的地位,甚至认为很大程度上决定未来全球金融中心的竞争力?长期跟踪研究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笔者试图做出梳理,进而呼吁重视金融科技的监管问题。

  金融科技监管直接影响营商环境

  日前,英国Z/YEN集团发布了第28期(GFCI28)全球金融中心影响力指数排名,上海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GFCI模型中所使用的竞争力各次级指标,大致归纳为五类:营商环境、人力资本、基础设施、金融业发展水平及综合声誉。

  在五个领域的各次级指标评估中,上海的表现具体为营商环境排第九、人力资本第七、基础设施第九、金融业发展水平第三、综合声誉第六。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各单项虽然都位居前十,但总体影响力相较纽约、伦敦,差距仍不小,二者在五个领域均处于领先地位。此外,香港有两个领域位列第三,一个领域第四,两个领域第五;新加坡则有一个领域第三,两个领域第四,一个领域第五;上海在金融业发展水平领域位列第三,其余四个领域均未进前五。不难看出,上海不但在整体实力上与纽约、伦敦存在明显差距,而且在许多方面与“老牌”的香港、新加坡也有一定的距离。客观上讲,我们依然要在许多方面对标“老牌”的全球金融中心,取长补短。

  上海的“亮眼”优势表现在“金融业发展水平”上。金融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是“金融业务集聚度”,上海在这方面可圈可点,包括金融市场门类和规模。此外,上海排名跃升的一个重要因素还在信心和预期。在调查中,上海的受访者普遍表现比较乐观。一个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中国疫情的有效防控使得上海的短期确定性比其他金融中心好得多。

  “营商环境”在竞争力各次级指标中居首位,具体可分为四大方面,“政治稳定性及法律法规,制度与监管环境、宏观经济环境、税收与成本竞争力”。再往深一层剖析,可以看到GFCI指数模型对于“营商环境”的三个关注点:一是监管环境仍然被视为一个成功的金融中心所必需的核心支柱;二是必须在法规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减少腐败同时又不扼杀创新和发展,并提高透明度;三是金融科技监管是一个热门话题,如何把握监管强度引发争议。

  因此,“营商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管水平,而衡量监管水平的重要指标,就是“平衡”水平,即在有效监管(减少腐败、减少风险)的同时“又不扼杀创新和发展”。很显然,就目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看,在金融领域,金融科技监管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金融监管的水平。

  金融科技将改变金融行业生态

  还是以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模型作为观察样本。我们注意到,为了体现对相关行业的不同评价,GFCI利用相关行业从业者提供的问卷反馈另行建立了行业分类指数,具体分为银行、投资管理、保险、专业服务、政府和监管、金融、金融科技和贸易行业8个分类指数。在行业分类指数排名中,纽约的领先地位非常稳固,在多个分行业领域居首位;上海在保险业中位列第一,而香港则在贸易行业中占据第一。

  聚焦到金融科技行业指数,纽约、新加坡、上海、伦敦、香港在排名中居前五。此外,调查问卷显示,受访者指出四个最为影响金融科技提供商竞争环境形成的因素,以及当前金融科技活动的最重要领域。其中,融资渠道和高技术人员被视为主要因素,大数据分析和交易支付系统则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应用场景。从这四个重要领域看,几乎都是影响整个金融行业的重要方面,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金融科技并不是单一环节的片面应用,它是有效实现数据流在用户、运营、销售、物流以及成本等各种方面结构化的应用,换言之,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创新与改革的都要充分应用金融科技手段。

  金融稳定理事会曾发布专题报告对金融科技进行定义指出,金融科技是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能够充分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以及产品等等,从而进一步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服务造成一定的影响。无论承认与否,金融科技也正以不可逆的方式改变着金融行业的生态格局,金融科技已经跻身为金融行业的主流趋势。

  尤其今年疫情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金融科技的发展,各大金融机构纷纷提高“线上化金融”服务效率,利用科技手段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现在普遍的业内共识是,未来全球金融的增长点在于金融科技。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金融科技要更好地发挥赋能金融的作用,有一个关键前提,即是需要高水平的监管体系、措施和手段。

  金额科技监管水平决定金融创新活力

  金融科技本身有技术性风险,再加上其具有一定的跨市场以及跨行业的特征,在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出多元化和多变性,所以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是一大挑战。传统的法律监管已经无法有效满足对金融科技的约束,所以需要司法环境配套跟上。

  目前,虽然我国公布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并且各地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法规,但是具体的实施还千差万别,很难在全国范围内“统用通管”。这就导致有些违法企业专门钻政策的空子,经常是这边取缔,那边换个马甲又重新开张,或者换个监管条件松一点的地方继续营业。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监管法律都有一定的滞后性,法律无法“朝令夕改”,客观上无法有效实现对不断变化发展的金融科技进行无缝监管,也就缺乏预见性和系统性。

  金融监管环境是金融生态环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监管在促进金融改革发展尤其是金融创新方面具有稳压器的作用。2019年,国际清算银行(BIS)下设金融稳定协会(FSI)对31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科技政策进行了比较,进而提出了“金融科技树”的概念框架:树梢是金融科技行为,树干是相关的核心技术,树根则是作为支撑的政策环境。树梢可能表现为数字银行或智能投顾,而树干是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着树梢业务,最下面一层则是政策体形成的监管环境,它像土壤一样滋养、影响着整个金融科技树的健康生长方向。

  按照中央最新的明确要求,将按照金融科技的“金融属性”,把“所有金融活动纳入到统一的监管范围”。也就是说,所有金融科技公司的业务活动都将进入监管视野,因此,监管的风向标意义就更显现了。

  监管无可厚非,关键在于度的把握。监管的目的是防控风险,但如果为了规避风险而全部“管死”,则万万不可。就像是行车路上的标牌和警示,要既保证车道畅通,又有安全保障,这才是监管的应有之道。监管水平的高低,恰恰就反映在“平衡”的艺术上。

  正是因为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发展具有的“制动”作用,使得地方金融当局的监管水平变得越来越重要,尤其对于金融科技行业而言。又由于金融科技具有跨行业的联通、联动功能,金融科技的监管水平就显得更要紧了。比如,对于上海而言,金融科技是联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促进双向赋能的重要着力点,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中心已经成为“后2020时代”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新目标。

  可以肯定的是,为了朝这个目标迈进,必须“两条腿同时走路”,一方面需要全面提高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另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不断提升金融科技监管水平,以高质量的监管促进金融科技实现创新突破,带动整个金融行业发展。

  (作者系中欧陆家嘴(600663,股吧)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来源:第一财经

(责任编辑:冉笑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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