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后,江苏证监局切实把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成立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和落实措施,紧抓“四个关键”,着力推动提高江苏上市公司质量。国务院《意见》发布一个多月来,各项部署在江苏辖区得到迅速贯彻,有效落地。
调动关键力量,建立定点联系和推动落实制度
按照江苏证监局“一市一谋划、一司一对策”的部署,由局内处室分别对接全省13个地市,建立定点联系和推动落实制定,落实职责、分工和任务,定期走访,宣讲《意见》精神,与各地政府逐家商讨风险公司化解措施,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每月有跟踪、成果有落实。目前,已经赴全省13个地市开展了第一轮宣讲座谈和阶段性任务的推动落实工作。
抓住关键环节,促进质量提高
一是围绕江苏省政府确定的13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以及工信部门确定的集群重点企业,联合产业部门共同推动企业培育,从源头把好入口关。二是深入推进上市公司分行业监管,在行业共性和差异中识别风险问题,探索利用“财务报表重大错报辅助识别系统”深入分析财务指标,以技术手段有效揭示风险。坚持“零容忍”,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快查快办。三是推动多元化退出渠道,针对目前江苏辖区的*ST企业,积极推动企业重组退、重整退等多种方式出清风险,推动辖区上市公司群体优胜劣汰,畅通资本市场出口。
盯住“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辅导监管质量,严格拟上市企业考试,上好“监管第一课”,让上市公司走正第一步。二是强化日常教育培训,结合主体类别差异,分主题、分板块、分区域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工作,将新《证券法》与国务院《意见》相结合,引导“关键少数”树立规范意识。三是将因借壳上市或收购等变更实控人的公司纳入关键主体范围,进一步强化实控人、财务、内控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规范意识。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培训20场次,参训9290人次,实现每个公司、每个“关键少数”全覆盖。
解决关键问题,集中力量压降风险
一是稳步压降风险公司数量。对于风险上市公司集中的县市,与区县党委、政府现场逐家确定对策,明确化解路径和时间表。今年以来全辖区风险公司化解任务取得实质性成效。二是推动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目前江苏辖区高比例质押公司数量较最高峰时已经下降了近50%。针对存量高质押公司不同成因,采取协调质权人展期、联合当地政府和银行给予信用支持、债务重组、转让控股权等方式分类施策,实现出清。三是稳妥处置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推进企业“清欠解保”。向辖区上市公司逐家传达证监会关于占用担保监管的通知精神,全面排查、跟踪整改、完善流程,确保依法依规执行好分类处置政策。前一阶段,我局已经推动相关主体偿还资金178亿元,解除担保39亿元。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省政府领导就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下一步,江苏证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认真落实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要求,继续加大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深化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国务院《意见》在江苏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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