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区试行班级微信群公约:教师要保护学生隐私,不得公布成绩排名、优劣对比

2020-12-02 14:31:03 21世纪经济报道 

  学生隐私如何界定?成绩算吗?

  据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教育局消息,该教育局和滨江区社区学院家长学校近日共同推出了《滨江区学校班级微信群公约(试行稿)》(以下简称《公约》),以加强学校班级微信群管理工作。

  其中,对于教师合理发布信息的约定中,提出教师要有强烈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意识,不得在群里公布学生成绩排名(分数)、优劣对比、表扬少数等信息。

  对此,有专家表示,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可以将“成绩排名”视为个人隐私,“优劣对比”意在避免争端,将“表扬少数”列为隐私范围则不太恰当。

  滨江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12月1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某些学生的优秀行为,比如为班级做了贡献等正能量的表彰或弘扬,可以与家长交流。

  不得在群里公布成绩排名、优劣对比

  对于班级微信群的管理,《公约》分为家长篇和教师篇两部分。

  在家长篇中,列出了希望家长能够遵守公序良俗、遵守班级规则、表达理性诉求、理解老师的忙碌、欣赏他人孩子的六条约定。在教师篇中,提出了包括约定班级规则、发布合理信息、进行多元评价、分清作业边界、坚持理性沟通、维护网络纯洁在内的六条约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教师篇“合理发布信息”这一约定下,明确提出了教师要有强烈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意识,不得在群里公布学生成绩排名(分数)、优劣对比、表扬少数等信息。

  就上述学生个人隐私的具体界定,滨江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12月1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涉及一些学生个性化的特殊情况不建议在微信大群讨论,但是像某些学生的优秀行为,比如为班级做了贡献等正能量的表彰或弘扬,可以与家长进行交流。

  据滨江区教育局官方消息,在该公约的出台过程中,滨江区班主任研究院集区内德育中心负责人、6位市名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多位获长三角及省市班主任素养大赛一、二等奖的优秀班主任的智慧,联手滨江区社区教育学院反复调研,征询了区内近百位中小学家长及班主任的意见与建议,同时还得到了省市德育专家的建议。

  滨江区社区学院家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制定公约上,该社区学院主要负责了家长意见的征求工作,公约推出后,还尚未收到相关反馈。

  学生个人隐私范围存争议

  事实上,早在2009年,浙江省出台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中已提到,学校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的排名。

  2018年12月由教育部等九部门所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第七条也规定,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次年7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提出了同样要求。

  对于未成年人隐私的规定,今年10月17日修订的将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提到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要求。

  学生的个人隐私如何界定?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文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个人隐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理论上是个人不愿意为他人所知的个人秘密,可视为其个人隐私。法律只能规定大致概念,不能直接明确隐私的准确界限和范围,因为实践中在不同情况下、对不同人群和对象,隐私的范围其实也是不一样的。

  “成绩排名”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杨文战表示,如果以教育部的规定而言,可以将“成绩排名”视为个人隐私,但该规定也存在一定争议。小学阶段由于很多地方中学不是考试入学,学校基本可以做到不公开这类情况,但中学阶段如果学校不公布成绩和排名,学生家长可能会害怕不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从而影响对中考、高考的规划。

  关于“优劣对比”及“表扬少数”是否属于个人隐私的问题,杨文战认为,“优劣对比”如果涉及到学生姓名可能对一部分被列为“劣”的学生不太尊重,在微信群禁止点名式的“优劣对比”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将“表扬少数”列为隐私范围则不太恰当,在班级群里被表扬的学生和家长一般不会认为这是侵犯隐私。

  (作者:张雅婷,实习生,闫智婷 编辑:曹金良)

(责任编辑:邱利 HN154)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