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思琪手拿法院立案通知书站在法院门前。新京报记者 肖薇薇 摄
新京报讯(记者肖薇薇 沈彤)12月14日下午,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杭州女子吴思琪(化名)诉郎某、何某诽谤案已被余杭法院立案受理。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7月初,吴思琪去小区门口的快递驿站时,被隔壁便利店老板郎某偷拍。郎某与朋友何某分别饰演快递小哥和对面小区独自在家带孩子的“小富婆”在微信上聊天,编造了“富婆出轨快递小哥”的剧情。
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作出行政处罚书,“经查证,郎某与何某利用信息网络公然侮辱、诽谤他人,属情节较重。”郎某和何某被行政拘留9日。
10月26日,吴思琪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请求以诽谤罪对造谣者依法惩处。
14日,郎某告诉新京报记者,“我现在不想再发声,视频不是我们传播出去的,具体的判决结果看法院,我该承担的责任会承担。”
吴思琪说,“我的经历不是个案,而是一个社会现象,立案了,能够让人们知道,这是触犯了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对我来说,这是今年最好的消息了,终于可以长舒一口气。”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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