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屏!明星代言P2P,得还钱了?北京传来重磅信号:P2P网贷广告代言人需配合清退并依法追责!网友:干得漂亮

2021-01-31 11:54:53 和讯名家 

 

  导读:P2P清退又迎来重磅消息!

  代言爆雷P2P的明星们,可能要退广告费了。

  梳理发现,自2014年以来,多个P2P风险平台“暴雷”后,一度涉事的代言“明星”有杨迪、汪涵、杜海涛、黄晓明范冰冰、刘晓庆、郎朗、赵雅芝、唐嫣、王宝强、唐国强、张铁林等等诸多家喻户晓的明星。

  来   源丨券商中国、中国基金报、微博、公开信息等

  图 / ic

  明星代言P2P平台暴雷要连带担责了?

  1月29日,一则北京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了的公告引发诸多关注,其中明确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要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

  公告认为:

  “知名公众艺人在接到部分网贷平台的代言邀请后,对于平台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没有合理审查、作出不实宣传带来的负面影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券商中国报道,梳理发现,自2014年以来,多个P2P风险平台“暴雷”后,一度涉事的代言“明星”有杨迪、汪涵、杜海涛、黄晓明、范冰冰、刘晓庆、郎朗、赵雅芝、唐嫣、王宝强、唐国强、张铁林等等诸多家喻户晓的明星。

  不过,从此前公开报道情况看,上述涉事公众艺人在代言平台出现违约风险之后,尽管也陷入巨大的舆论风波和投资人维权声讨,但多数最终都不了了之。

  北京开展清退P2P网贷广告代言人工作

  1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发布了关于要求P2P网贷机构广告代言人配合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公告。

  通告指出,部分网贷机构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聘请知名演艺人员、公众人物作为广告代言人,利用其影响力吸引投资人购买非法金融产品。上述广告代言人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作出不实宣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该公告称,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推动P2P网贷机构风险出清,自即日起,请曾经或仍在涉P2P网贷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相关产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广告代言人),尽快联系就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配合开展网贷平台清退工作。

  如未在2021年2月10日前取得联系,将依法追责。

  网友:“干得漂亮”

  律师解读:明星代言承担责任需满足三方面内容

  广东深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平聚解读:

  “明星代言是一种商业行为,不再是个人行为。而明星代言承担法律责任的首要条件是要判断:明星在代言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

  “明星的代言行为受到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

  而对于P2P平台暴雷,作为代言人的明星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王平聚解释,根据法理,广告代言人承担民事责任要满足3方面的内容:

  其一是,主观过错方面,包括明星代言人对所代言产品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存在过错;第二种是明星代言的广告是虚假广告。二者有其一,明星代言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在后一种的情况下,明星代言人还应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去年7月,某网贷平台被北京警方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办,知名主持人汪涵曾经为该平台代言的广告被网友发现。王律师认为,该代言人在这个代言过程中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也不能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

  其二是,存在侵害事实;消费者因使用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造成了损失,包括财产和人身损失。

  其三是,消费者遭受的损失与代言广告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譬如,明星代言的产品为不合法不合格产品,明星对此明知还宣传其为合格产品,消费者因对明星的信赖而选择使用该产品该服务造成的损害就与该明星代言存在因果关系,明星代言人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除了面临民事责任,还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哪些明星代言过P2P?

  在互联网金融爆发的2014年至2016年,包括P2P在内的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数量繁多,以聘任代言人、邀请明星出席活动或者赞助明星活动等形式与明星捆绑数见不鲜。

  明星代言互金平台风险最早为大众所知的是张铁林。

  公开报道显示,2015年1月,某互金平台曾召开以“皇上驾到,一言九鼎”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张铁林出席并题词“一言九鼎,财源广进”,还为该公司拍摄了一分多钟广告宣传片。

  后来,2014年便涉嫌非法集资的该公司在2016年爆发全面的危机。

  大量网友在微博表示:“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必须负连带清偿债务责任,皇阿玛赔钱啊!”

  然而张铁林始终未就此事件发表过任何公开看法。

  公开资料显示,在2015年9月,某网贷平台请来唐嫣、李湘、瞿颖、钟丽缇、胡静五大女神纷纷通过微博发声为其项目站台。

  2016年初,该公司危机全面爆发,暴雷后欠下投资人百亿元窟窿。

  明星代言人删除了相关微博。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为大众所知的还有某互金公司2015年11月发在上海外滩的巨屏广告:“黄晓明,贷你圆梦,赚多多的钱。”

  仅仅5个月后,该公司出现了兑付逾期,惊慌的用户涌向黄晓明的微博留言要求还钱,微博上还出现了#一起召唤黄晓明来还钱#的热门话题。

  图 / 图虫

  对此,黄晓明工作室迅速以一纸声明撇清了和东虹桥金融的关系,并要求对方删除所有宣传信息。

  近期为大众关注的还有杨迪为某网贷平台录制宣传视频

  图 / ic

  还有汪涵因代言“爱钱进”被声讨,在“爱钱进”产品传出资金兑付困难消息后,据称汪涵已就代言一事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过详细情况说明,汪涵团队表示对用户“遭遇资金兑付困难感到十分痛心......也在尽最大努力,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平台方解决”。

  图 / ic

  而杜海涛曾因给某P2P平台做宣传,被网友“问责”。

  对此杜海涛工作室发声明回应称,其曾在2018年通过广告代理商进行拍摄中插广告的短期合作,未直接签过代言合同,如今合作早已结束。

  图 / ic

  稍加梳理不难发现,一度涉及P2P公司代言“明星”有杨迪、汪涵、杜海涛、黄晓明、范冰冰、刘晓庆、郎朗、赵雅芝、唐嫣、王宝强、唐国强、张铁林等多位演艺明星。

  但从此前公开报道情况可以看到,上述涉事公众艺人在代言平台出现违约风险之后,尽管在投资人维权声讨中陷入巨大的舆论风波,更多是不了了之。

  热播剧中插广告

  互金公司正成为大玩家?

  明星代言互联网金融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不仅有商业利益的驱动。有互联网金融运营人士曾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也介绍过,相比重资产的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以流量优势获得腾挪空间。

  “互金平台营业成本中的销售费用项,主要就来自平台推广费用、获客成本。

  平台营销费用会占平台营销费用的5%至10%。”

  而“相比互联网上的其它渠道推广方式,新用户红包、好友邀请奖励、搜索引擎对关键字的竞价排名、推广促销等,互金平台方热衷网剧广告植入,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它的线下广告渠道严格受限。”该人士介绍到,商场线下硬广、推广被禁止,本来就缺少广告投放渠道平台方需要找新途径,而刷屏网剧一方面带流量;另一方面,青年观看群体与互金平台潜在性用户属性高度重叠,于是网剧成了出口,玩出了中插“小剧场”、压屏条、30s广告短片等等。

  不过,网贷平台爆雷的消极影响引起了监管重视并出台了新办法。

  2016年8月,银监会等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贷中介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这样一来,诱导性的理财类软文、广告是重点整治对象。

  广告法自2015年修订后要求明星代言须使用过相关商品、虚假宣传要担责,目前明星代言P2P案例已非常少见。

  更为大家所知的是,在各大平台热播的网络生产剧集中间广告插播(“中插广告”)市场大行其道,各类互联网金融品牌正从最早玩家之一成为最大的玩家之一。

  某种程度上,网剧在2015年逐渐出现播放次数过百亿的“现象级”流量大剧,和互金尤其是互联网理财网贷的行业爆发时期几乎同步。

  以当年热播剧《那年花开月正圆》为例,11只中插广告中,3只来自互金平台;同期热播剧《猎场》里,一剧中出现10家互金平台广告。这一现象在如今的网络广告市场更加普遍,在《上海女子图鉴》、《扶摇》、《东方华尔街》、《琅琊榜2》、《法医秦明2》等多部热播剧中,某些互联网金融平台等均有植入,而这些平台多数已经出现兑换违约问题。

  在监管方面宣布全国在运营网贷平台数量“清零”之后,当前各地区都进入相关平台清退立案、打击恶意逃废债、追缴挽损等工作中。广告作为平台面向公众市场的主动营销行为,不管是在哪个渠道出口、以什么方式输出,如果确实涉嫌诱导违规,是否该担责、怎么担责,是该管管了。

  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全部归零

  2020年12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演讲时再度表示,到11月中旬,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归零。

  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年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演讲表示,中国金融科技应用整体上在法律规范和风险监管等方面是“摸着石头过河”,遇到过不少问题,也积累了一些经验教训。

  提及经验教训时,郭树清以“全面整治P2P网贷机构”为其中的一个案例。郭树清称:

  P2P网贷机构本来定位为金融信息中介,但在实践中,绝大多数机构事实上开展了信贷和理财业务。据统计,过去14年里先后有1万多家P2P上线,高峰时同时有5000多家运营,年交易规模约3万亿元,坏账损失率很高。近年来,我们持续清理整顿,到11月中旬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归零。

  郭树清表示,面对金融科技的持续快速发展,我们将坚持既鼓励创新又守牢底线的积极审慎态度,切实解决好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此外,郭树清还强调,要关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少数科技公司在小额支付市场占据主导地位,涉及广大公众利益,具备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特征。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类金融和科技领域,跨界混业经营。必须关注这些机构风险的复杂性和外溢性,及时精准拆弹,消除新的系统性风险隐患。

  本期编辑 刘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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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季丽亚 H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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