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再进一步 专家称长远目标指向人口自由流动

2021-02-01 07:26:29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孙维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对要素流动具有一定阻碍的户籍制度改革正不断破冰。

  1月31日,中办、国办公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户籍制度改革正是内容之一。根据《方案》,我国将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对第一财经记者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是指城市群内部积分累计互认。“比如在珠三角内部,或在深圳或者惠州有积分的居民,如果想到广州去落户,那么积分是可以累计到广州的居住年限上。从全国来看,广州在这一政策上走得较快,此前就提出珠三角内部的其他城市,甚至长三角城市的积分都可以在广州申请户籍时累计互认。”陆铭称。

  不过,《方案》中将超大、特大城市排除在外。其中超大城市是指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特大城市的门槛是城区常住人口500万到1000万之间。根据住建部公布的《2018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目前中国有15城超过500万,6城超过1000万,这6个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和重庆。

  陆铭认为,目前排除超大、特大城市是一种阶段性的政策,从方向上来讲,未来超大、特大城市也必将逐渐实现累计互认,只是动作会迟缓一点。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曾分析称,当前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有利于加速人才、人口向重点城市群集聚,加速劳动力在城市群内部的自由流动,大幅提升城市群整体竞争力。

  陆铭认为,同城化累计互认是一个过渡措施,政策目的是从“同城”取得突破,未来实现人口的自由流动,这将成为超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未来的推进模式。

  他称,这一政策是否得以实施主要取决于城市群或都市圈中“大城市”的态度,比如长三角内部是否会放开主要取决于上海的态度。

  “我认为,这一政策很可能先在珠三角落地,因为在珠三角,广东省内部已经在实施,广东省两会期间也已经明确提出,要有序推进人口从农村向城镇和大城市中心城市有序转移。长三角内部的宁波也提出了同城化累计互认的政策,而其他城市群内部能否实施主要取决于城市群内部的‘大城市’。但从国家的政策导向上来讲,将会推动城市群内部的积分互认。”陆铭称。

  2020年8月13日,宁波发布“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的政策。其中提到,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缴纳的社会保险在申请落户时可累计纳入宁波的缴纳年限,实现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同城化累计。

  下一步会有哪些城市群继续跟进呢?厦门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丁长发曾对第一财经分析称,促进长三角、珠三角两大城市群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可以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两大城市群的发展,下一步预计在两大城市群外,包括成渝、海峡西岸等城市群也会跟进。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都市圈、城市群内部的户籍、社保同城互认,更加完善了都市圈的概念,有助于人口的合理流动,对整个市场具有非常好的导向。“比如将带来城市群内部某些城市高房价状况的缓解,因为高房价地区的人口可能会因为户籍在低房价地区可以得到承认,而流入到部分低房价地区。”严跃进称。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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