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记者于佳欣)“十三五”时期,我国自贸试验区几经扩围,发展到21个,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十四五”期间,自贸试验区数量会否进一步增加?
在商务部3日召开的“十三五”时期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发布会上,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表示,商务部将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在充分评估现有21个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效基础上再统筹研究。
五年来,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交出一份亮眼“成绩单”:被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总计被赋予2800多项改革试点任务;不断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十三五”初期为122项,2020年压减至30项,压减幅度超75%;探索形成173项制度创新成果向全国复制推广,共形成1300余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地方推广。
根据商务部数据,2020年,前18家自贸试验区共新设企业39.3万家,实际使用外资1763.8亿元,实现进出口总额4.7万亿元,实现了占全国17.6%的外商投资和14.7%的进出口,为稳外贸稳外资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副司长袁园说,下一步,商务部将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推动更多深层次改革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深入开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创新,制定出台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动自贸试验区结合自身战略定位和特色产业开放进行制度创新。
袁园还表示,目前,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方面,抓紧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相关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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