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离杭需退还1000元红包:不退将记入失信记录?

2021-02-09 11:12:3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8日电 杭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杭州发布”8日明确,如果申领人在2月11日-17日期间离杭,务必在2月26日前主动退还补助资金。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

2月8日,杭州市发改委发布“在杭大红包”最新通告,其中明确了已领取红包的外来务工人员,如在春节期间离杭,该如何退还补助资金。

通告明确,如果申领人在2月11日-17日期间离杭,务必在2月26日前主动退还补助资金。如在事后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取消政策兑付资格,依法追缴补助款项,并记入失信记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月18日,杭州市出台《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面向在杭外来务工人员“十送”关爱行动的通知》。

其中提到,针对在杭务工、非浙江户籍并在杭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杭务工人员(在税务登记注册在杭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杭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企业申报向符合条件的在杭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发放1000元现金补贴(“在杭大红包”),“一键直达”在杭外来务工人员银行账户。对于未在杭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鼓励用工单位春节期间给予一定关爱补助。(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李显杰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