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存辉委员呼吁加大力度打击“傍名牌”行为

2021-03-08 16:47:46 和讯 

  随着企业品牌效应对提高产品销量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一些个人或企业图谋不当得利,开始“傍名牌”,将驰名商标、知名品牌注册为企业商号,利用知名产品的品牌效应,鱼目混珠,误导消费者。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认为,“傍品牌”的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损害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虽然商标、品牌权利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民事救济措施周期长,收效甚微。

南存辉委员呼吁加大力度打击“傍名牌”行为

  究其原因,南存辉认为主要有三点:一是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分属不同法律范畴。依据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商标专用权属于知识产权,企业名称权属于人格权,分由不同法律法规予以规制。二是个别地方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有的地方害怕打击“傍名牌”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对本地企业“傍品牌”现象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三是没有实现信息共享。商标注册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管理,而企业名称注册登记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核准登记,商标管理和企业名称管理形成了两条线,造成了信息不通。

南存辉委员呼吁加大力度打击“傍名牌”行为

  为此,他建议,建立企业名称全国联网检索体系,健全商标与商号信息共享平台。企业名称登记机关应强化企业名称的事前审查,依法驳回“傍名牌”的登记行为,尤其是加强驰名商标、知名品牌的保护。二是完善企业名称(商号)权的确权程序和制度。企业名称登记可借鉴商标法相关规定增加事前公告和异议程序、事后争议程序,从而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两权冲突的登记或注册。三是要强化行政处理力度,采取多元纠纷解决方式,赋予权利人更多救济途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定期开展全国范围的“傍名牌”专项清理行动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及时纠正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对恶意“傍名牌”的,纳入信用评价体系,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有举报必查、有案必立。同时,简化程序,建立便捷权利人的投诉救济渠道和进展反馈机制,方便权利人采取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权,更加快速高效处理“傍名牌”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

(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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