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吴采倩)3月15日,新京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2月26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给予李雨阗同志追记一等功的决定》,给予李雨阗同志追记一等功。去年10月,李雨阗在处警过程中,为救坠江女子被江水冲走,不幸英勇牺牲。
殉职民警李雨阗。来源:四川公安微博
新京报此前报道,李雨阗是四川苍溪人,2007年12月参加工作,生前系苍溪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一级警员,二级警司警衔。
2020年10月8日15时40分左右,苍溪县公安局民警李雨阗、欧皓等人在出警过程中,跳入嘉陵江对坠江女生施救。因江水湍急,李雨阗与坠江女生被冲走。16时25分,坠江女生李某某被打捞上岸,已无生命体征,民警李雨阗失踪。
事发四日后,李雨阗被打捞上岸,不幸因公殉职,年仅31岁。
2020年10月15日,四川广元市政府为跳江救人牺牲的民警李雨阗举行送别仪式,多名群众沿街送别。四川省公安厅宣传处新闻科巫沁表示,为更好传承李雨阗同志的精神,其生前使用的“035225”警号将被作为特殊警号永久封存,会放入苍溪县公安警史馆。
2021年2月10日,四川省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规定,评定李雨阗同志为烈士。2月26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决定,给予李雨阗同志追记一等功。
3月15日,四川省公安厅新闻科巫沁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正在为李雨阗申请追授公安部二级英模。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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