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北方多地遭遇近10年来强度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沙尘暴。气象研究人员指出,这次沙尘暴的起源,主要是在蒙古国戈壁沙漠的中部和南部,以及内蒙古的中部和西部沙漠,由于蒙古气旋太强而产生了一个典型的、超强的、大范围的亚洲沙尘暴。
同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会议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
沙尘暴其实充分说明了碳经济的切实意义,也说明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要意义。将碳经济指标纳入到生态文明的具体布局之中,其实也包含了解决全球气候问题的关键之法。
推动实现绿色发展承诺有着切实利益
早在2009年,在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中国向国际社会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这一任务在2019年提前完成: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了48.1%,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3%;与此同时,中国在能源转型和清洁能源利用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风光发电装机容量均已跃居全球首位,并即将成为全球第二大核电国。
此番蒙古高原的沙尘暴对于我们理解这一成绩而言十分有帮助,碳中和的实现对于遏制荒漠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我国将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进一步深化的目的所在。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改善环境质量,2021年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3%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的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和18%,与“十三五”时期目标的15%和18%基本持平,森林覆盖率达到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首次提出“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标志着中国逐步进入到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的新发展阶段,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
可以说,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实现了年度近期目标、五年中期规划和长期愿景的衔接和统一,实现了国内目标和国际承诺的衔接和统一,实现了碳达峰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衔接和统一。
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挑战与机遇并存
绿色低碳的转型和发展道路,标志着中国将告别依靠高资源投入、高环境代价来换取经济增长的粗放型发展模式,转而建立和实现通过技术进步、创新驱动和制度改革促进经济增长、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现代化的新增长范式。与此同时,这将为中国带来能源、产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以及生产、生活、消费和贸易方式的结构性变革,并关系到中国未来的发展优势、可持续安全和地缘政治、经济格局。
在资源禀赋约束下,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以及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导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较高。目前中国的能源结构仍以化石能源为主,煤炭消费占比超过50%,石油消费占比约为20%,天然气消费占比不足10%,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占比接近85%。
相应地,目前中国的电源结构仍以煤电为主,燃煤发电装机容量占发电装机总容量超过50%,燃煤发电量占发电总量超过60%,电力和热力生产部门贡献了超过50%的化石能源碳排放。目前中国由化石能源消费产生的碳排放量接近100亿吨,从分品种化石能源碳排放来看,煤炭消耗带来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75亿吨,占化石能源碳排放总量超过75%,石油和天然气消耗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占比则大致分别为14%和7%。
中国正处于经济与社会结构性转型的关键时期,重工业比例的下降伴随着商业和服务业比例的提升,商业和小型工业设施等分布式负荷的比重有望随之增加,能源需求将更为灵活分散,分散、灵活、清洁且高效的分布式能源将成为中国能源供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未来十年间,非化石能源在中国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预计年均提升约1个百分点,到2030年,中国一次能源消费有望出现煤炭、石油天然气和以风能、光能、核能和生物质能源为代表的非化石能源三分天下的局面。
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的愿景,未来在光伏和风电装机发电、跨区输电通道、先进储能、交通领域加氢站和充电站、终端消费电气化、绿色建筑与节能减排、再生资源利用等领域,需要新增投资规模大致在100万亿至140万亿元人民币,每年资金需求约为3万亿元以上,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5%以上;考虑到目前每年气候变化领域公共资金投入规模仅为5000亿元左右以及未来投资规模的增长,估计未来每年资金缺口仍在2万亿元以上。因此,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专项金融政策、设立支持碳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工具、加快建设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大力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等各项措施,势在必行。
近年来,中国一次能源的对外依存度从2013年的16%略微增加到2018年的21%。2017年,中国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石油进口国。2018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液化天然气进口国。虽然中国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和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分别在70%左右和45%左右,但在美国商会全球能源研究所最新发布的国际能源安全风险指数中,中国能源安全排名已从1980年的第23位上升至2018年的第8位,这主要归功于中国国内能源供应的日益增长和可再生能源的大力发展。与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分别排名第1、3、4位)等国家相比,中国在能源进口等方面仍有改善空间。非化石能源比重的大幅提升将降低中国能源总体对外依存度,根据中国石油(601857,股吧)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的预测,中国能源总体对外依存度到2050年将降至7%左右。
此外,中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提供的就业岗位总量为全球最高,2019年创造了约超过400万个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其中太阳能(000591,股吧)光伏行业创造了近220万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占中国可再生能源就业岗位的54%。根据埃森哲分析的预计,中国在2020年至2025年期间有望在可再生能源领域额外创造超过400万个就业岗位。
碳经济有国际影响,碳治理也要有国际视野
时隔多年,北方再次遭遇沙尘暴。这来自蒙古高原的沙尘暴告诉我们环境治理其实是一个国际问题,碳治理也必然要有国际视野。“创新决胜未来,改革关乎国运”。在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的过程中,同样要注重创新和改革,“要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不仅要有科技手段的创新,也要有国际治理合作的进一步创新。
天津大学国家能源、环境和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张中祥教授指出,中国可以考虑当年韩国和日本与中国的合作模式,与蒙古开展跨国治沙合作。
主流经济学理论认为,假设公共的效益和成本与私人的效益和成本相一致是不符合现实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私人和社会的收益和成本并不一致,并带来了科教文卫等具有外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果的正外部性,以及污染等使生产的私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的负外部性。因此,国家必须用津贴来鼓励科教文卫等具有外部经济效果的行业,用税收来消除那些具有外部经济负效果的行为。
更进一步地,可以用科斯定理来进行分析: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无论初始产权安排如何,市场机制都会通过当事人之间谈判来自动实现帕累托最优,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以及不同当事人的最优均衡状态。
必须承认的是,产权和归属不同会导致收入分配的形式和内容有所不同,而政府的作用恰恰在于明确产权和保护产权,在于实现法律、规则、价格机制、货币和税收的稳定性、确定性、可靠性、透明性和变更程序的权威性。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周其仁教授在《突围集》里曾经总结道,中国经济在过去数十年间的跌宕起伏,贯穿其中的一个逻辑就是“成本的变化影响经济绩效”,“综合比较成本优势,成就了中国在全球化中高速增长的奇迹”。因此中国经济突围的两个方向:“一是扭转成本曲线,特别是体制性成本上升过快的不良势头,争取通过深化改革再次大幅度降低成本,延续中国经济参与全球竞争的比较优势。二是鼓励创新,培育中国经济的独到性优势”。可以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正是为了在这两个方面不断降低成本,不断深化改革,不断体制创新。我们不仅需要考虑到中国的碳中和解决方案,也要考虑到这种经验的辐射能力,环境问题不是区域划界可以处理的,必须要有区域间合作才能解决问题。
正因如此,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过程中,倒逼和推动管理制度、科技创新体制和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创新,或许是最迫切、最重要、最有效的创新。也正因如此,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才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硬仗,也是对我们党治国理政能力的一场大考。”
(作者为经济学博士,华兴证券(香港)首席经济学家兼首席策略分析师)
(作者:庞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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