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中的“中国角色”

2021-03-18 08:49:59 第一财经日报 

   国际社会普遍关注气候变化,认为发展绿色金融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2016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人民银行在建立健全国内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基础上,主动运筹,通过G20(二十国集团)等一系列多双边场合,加强绿色金融发展经验交流,发起或参与多个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机制,积极推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议程。

   一、利用2016年任G20主席国契机,引领形成绿色金融全球共识

   首次将绿色金融引入G20议题。为发挥好G20对全球经济治理的引领作用、提升我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在2016年我国任G20轮值主席国期间,人民银行提议,将绿色金融作为全新议题纳入G20讨论,并发起成立了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研究小组由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共同主持,联合国环境署担任秘书处。研究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识别绿色金融发展所面临的体制和市场障碍,提升金融体系动员私人部门绿色投资的能力。2016~2018年,研究小组连续三年完成《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有关政策建议纳入G20峰会成果,推动形成发展绿色金融的国际共识。

   2019年G20取消研究小组,人民银行积极推动G20延续绿色金融共识。在人民银行等方积极推动下,2019年成果文件《G20高质量基础设施投资原则》纳入了鼓励运用绿色金融工具的表述,2019~2020年G20峰会宣言均肯定了可持续金融对全球经济增长和稳定的重要作用。2021年G20主席国意大利重视可持续金融发展,已提出将可持续金融作为2021年G20的一项重点工作。

   二、共同发起建立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推动央行和监管机构间绿色金融合作

   为推动主要国家央行和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在宏观金融层面就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相关的金融风险开展合作,2017年底,人民银行与法国央行、荷兰央行、德国央行、瑞典金融监管局、英格兰银行、墨西哥央行、新加坡金管局等8家机构共同成立了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以强化金融体系风险管理,动员资本进行绿色低碳投资,促进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

   人民银行在NGFS的内部治理和研究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人民银行是NGFS指导委员会成员,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绿金委)主任马骏先后担任微观审慎监管工作组和研究工作组主席。自成立以来,NGFS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已成为全球绿色金融政策讨论的重要平台之一。截至2020年12月14日,NGFS共有83家成员和13家观察员。美联储于2020年12月15日宣布正式加入NGFS。

   NGFS研究重点主要有五方面。一是微观审慎监管,关注在微观审慎监管中纳入气候和环境相关风险,识别良好做法,制定指引性文件,研究评估绿色资产和棕色资产的风险差异等,已取得若干研究成果。二是宏观金融稳定,关注气候变化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包括研究开展气候风险情景分析,为央行和监管机构在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风险监测中纳入气候风险分析提供指引等。三是发展绿色金融,关注央行如何以身作则,开展负责任投资,并监测绿色金融市场发展动态,研究气候变化对央行货币政策操作的影响。四是数据缺口,关注搜集气候变化相关数据,支持央行和监管机构分析气候变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五是加强研究,主要根据各工作组需求,协调内部成员和外部专家开展研究工作,提高NGFS内部研究能力。

   三、提出《“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助推“一带一路”绿色可持续发展

   为体现“一带一路”建设中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人民银行指导绿金委与伦敦金融城牵头多家机构发起了《“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下称《原则》),作为重要成果列入2019年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2019年8月,GIP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宣布成立秘书处,在北京和伦敦分设办公室。

   GIP从战略、运营和创新三个层面制定了七条原则性倡议。具体为将可持续性纳入公司治理、充分了解ESG(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充分披露环境信息、加强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充分运用绿色金融工具、采用绿色供应链管理、通过多方合作进行能力建设等。GIP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包括环境和气候风险评估、信息披露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GIP参与机构不断扩大。自发布以来,GIP得到了各方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已有39家大型金融机构签署了GIP。其中包括17家参与“一带一路”投资的主要中资金融机构,以及22家来自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大型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GIP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督促成员落实《原则》,从公司治理和战略、可持续性风险评估和管理、投资组合绿色化以及信息披露四个角度,评估各成员对GIP的落实情况。二是提出中长期规划“2023愿景”,明确自我评估、信息披露、绿色承诺、加大投资和成员发展等五项中期工作重点。三是制定了环境和气候风险评估工具箱,协助成员开展风险评估。四是制定了气候和环境信息披露框架及配套指引文件,鼓励成员进行环境和气候信息披露。此外,GIP还支持发展中国家加强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启动建立“一带一路”绿色项目库,支持“一带一路”绿色、高质量发展。

   四、与欧盟共同发起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促进绿色金融标准趋同

   2019年10月,人民银行易纲行长与欧委会副主席Dombrovskis、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共同发起IPSF,旨在深化国际合作,动员私人部门资金参与环境可持续投资。自成立以来,IPSF成员由最初的8家财政部和中央银行,扩大至15家,分别来自中国、欧盟、阿根廷加拿大、智利、印度肯尼亚摩洛哥、印尼、日本新西兰、挪威、塞内加尔、新加坡和瑞士。IMF、NGFS等国际组织担任观察员。

   IPSF重点关注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绿色标签标准及可持续信息披露三项工作。其中,中欧双方重视绿色金融分类标准,认为双方绿色金融分类标准趋同,有助于推动中欧绿色金融市场协调发展,可为形成国际通用的绿色金融分类标准打下基础。

   此外,人民银行还积极通过双边机制加强中英、中法、中德等绿色金融合作。英、法、德三国长期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依托伦敦金融城、法国明日金融委员会等推动绿色金融的研究和政策制定,是我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主要合作伙伴。

   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是我金融外交的重要一环。近年来,人民银行积极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已形成一定优势。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加强与各方合作,共同促进绿色转型,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冉笑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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