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修改海外发行人上市规则, 料将吸引更多中概股回流

2021-04-01 19:45:25 21世纪经济报道 

根据这份有待公众咨询的规则修改文件,有同股同权架构的中概股将更“容易”赴港上市。

港交所于3月31日刊发《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咨询文件,意欲修改上市制度,吸引更多企业赴港上市。规则修改并降低了第二上市的门槛,或令更多美国中概股“回流”。港交所4月1日股价升2.45%,报每股468.6港元,市值达到5941.08亿港元。

尽管这份文件针对海外发行人(指非在香港或内地上市的发行人),但实际影响可能不仅于此。本次公共咨询将持续到5月31日。

将吸引更多中概股赴港上市

港交所指出,多种原因促使上市制度需要修改。其中较为受人关注的,一方面是相关上市制度设立多年,分散于不同文件,市场有不少意见认为规定“零碎、复杂,而且难于查索”,可能会“削弱(有关公司)来港上市的意欲”。另一方面,目前“第二上市”规则仅包括“创新产业公司”,令不少传统行业的优质公司无法赴港第二上市。

根据这份有待公众咨询的规则修改文件,有同股同权架构的中概股将更“容易”赴港上市。资格要求包括:市值达100亿港元、有2年会计良好合规纪录;或市值达30亿港元、有5年会计良好合规记录。规则变得更为弹性,也将包括更多“豁免”情况。

2020年以来,中概股回流香港引人注目。其中2020年有9家原本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回流香港“第二上市”,包括网易、京东等。今年3月以来,百度、汽车之家、B站也已经相继在香港成功发行。

不过仍有更多的中概股还没有回港,其中包括大部分“明星”公司如腾讯音乐、爱奇艺、网易有道、微博、携程、拼多多、好未来、富途、360数科、小牛电动、蛋壳等,以及近一年来股价升幅非常强劲的蔚来汽车、理想汽车、小鹏汽车等。

市值和上市时间是两个阻拦中概股回港的主要门槛。按照现行规则,合资格的回港中概股,需要市值至少400亿港元,或市值至少100亿港元、且及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收益至少10亿港元。同时,规则要求公司至少有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良好合规记录。对比上述新、旧规则,可以发现“第二上市”门槛被大大降低了。

港交所锐意推行战略规划

2021年是港交所《战略规划2019-2021》的最后一年,仍然革新动作不断。港交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将继续推进香港交易所的战略规划,致力发展香港的资本市场,吸引区内以至全球大型企业来港作主要上市或第二上市,为其增长融资。她指出,这次提出简化相关规定及优化上市制度的建议,将吸引更多希望从香港的高流动性金融市场受益的国际与中国内地公司,同时确保维持香港市场的质素和高水平的股东保障制度。

港交所多年以来一直是全球最重要的上市市场之一。在2020年,154家公司在港交所发行IPO,总集资额达4002亿港元,按数量和集资额计算,港交所在全球交易所中排名第二大和第四大。本次有关上市规则的修改,势将吸引市场关注。

事实上,近年来港交所革新动作不断,早前称战略上聚焦“立足中国”、“连接全球”、“拥抱科技”三大支柱。查询历史,港交所的“革新”动作主要还包括优化沪深港通、优化债券通、入股广州期交所、优化IPO机制、推行多种资产期货、升级数据中心等。

不过,港交所本次的咨询也惹来一些市场不同意见,主要集中在捍卫股东利益方面。有熟悉公司管治的市场人士表示,如有公司选择先去管制较为宽松的市场、再回港,存在“制度套利”之嫌。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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