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汪财经日记第58期,我是汪雷。
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发布消息,经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损害商家和消费者利益。根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182.28亿元。相当于2019年阿里销售额的4%,净利润的23%。
对于处罚,阿里巴巴集团迅速回应,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淘宝和天猫将不断为社会贡献长期价值,与商家和用户共同分享发展成果。
人民日报则发表评论说,无论是违法行为的认定,还是罚款金额的确定,都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于法有据、于理应当。是对平台内商家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切实保护,也是对平台经济发展秩序的有效规范。
那么什么是“二选一”式垄断呢?通俗点说就是,在淘宝天猫开店,就不许在京东和拼多多上开。如果发现商家在其他平台开店销售,就对商家进行惩处甚至直接下线其所有在售商品。
后果就是,部分商家被迫“二选一”商品销量受到影响,进而被迫压减产能,甚至裁减员工。与此同时,其他电商平台上商家数量不足,发展受限。
去年底,相关部门就要求对强制“二选一”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形成有力震慑。建议司法机关加快发布一批遏制互联网平台恶性竞争的典型案例。
那么阿里之外,还有哪些行业是平台垄断高发区呢?外卖、社交、酒店旅游、音乐,电商之外,这四个行业曾被监管部门点名。相信各平台公司会引以为戒。
而人民日报也强调,对阿里的反垄断惩处,是对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效规范,并不意味着否定平台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并不意味着国家支持平台经济发展的态度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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