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遭联合抵制,“二创”短视频将走向何方?参照卡拉OK版权方案或是出路

2021-04-26 11:43:00 21世纪经济报道 

  影视剧二次剪辑行业正因版权问题遭到持续“围剿”。

  影视行业的两次联合声明之后,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在4月25日上午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国家版权局将按照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避风港原则”是否已被短视频平台滥用?短视频“二创”行业和博主该何去何从?抖音相关负责人回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称,正在与相关方联系,商讨更行之有效的影视版权保护协调机制。截至发稿前,快手、B站方面仍未有回应。

  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解决“长短”之争的关键在于消除短视频剪辑行业的两大“原罪”,即首先解决短视频自媒体的身份合法性,强调“先授权,后使用”;其次解决“如何授权,如何收费”的行业性问题。目前看来,建立行业性的版权集体授权机制,或将是新解法。

  矛盾升级,版权局发声

  四月以来,影视业对影视剧“二创”现象连续“开炮”。

  4月9日,15家影视行业协会和正午阳光、华策、柠萌、慈文、耀客、新丽等53家影视公司以及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芒果TV等5家视频网站发布关于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称会发起集中的法律维权行动。

  4月23日,前述单位再发联合声明,名单增加了包括赵丽颖、李冰冰等在内的514位艺人,再度呼吁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内容,且对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权利人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行动指导。

  影视业联合吹响版权保卫战号角之后,官方也开始介入关注。4月25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今年,国家版权局将按照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积极回应广大权利人的呼声,支持、保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诉求。

  具体而言,一是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二是推动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三是鼓励支持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发挥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利、便利使用人合法使用的纽带作用。

  二度创作合法空间在哪里?

  QuestMobile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2月,国内短视频用户规模同比增6%至8.72亿,月人均使用时长为同比增39.7%至42.6小时。毫无疑问,头条系和快手系仍然牢牢占据短视频行业的头部流量。

  “二创”剪辑视频也带来不少的新增用户。飞瓜数据发布的《2020抖音内容电商数据报告》显示,从年涨粉百万的播主行业分布来看,影视娱乐、游戏、生活等泛娱乐行业涨粉效果较好。其中,影视娱乐涨粉效果位列第一。

  相比于爱奇艺、优酷、腾讯,B站用户的自制内容更是促进平台活跃度的一个重要因素。2020年第四季度,B站月均视频投稿量达590万,同比增长109%。

  在短视频平台和短视频制作者近乎“免费”使用影视作品背后,是多家长视频平台花费真金白银搭建的内容库。财报数据显示,2020全年,爱奇艺内容成本达209亿元;腾讯内容成本达582亿元,其中有不少投向腾讯视频。

  正如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王琼飞律师所言,在现实情况中,高成本、高投入的长视频平台在许多情况下都显示出转化力低下的特征,而短视频平台则截获了长视频内容的用户流量与传播热度,并完成了内化,获得了高额盈利。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也表示,很多小众影片的短视频传播可能比院线播放量都高得多,“所以版权纠纷的背后还是利益失衡。”

  不过,长短视频之间的关系并非如此简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二次创作是影视行业重要的宣发形式,长视频平台也会在短视频平台借助这些二次创作扩大影响力。比如今年春节期间票房冠军《你好李焕英》,正是借助短视频平台的二次传播获得了更大范围的知名度。

  21记者注意到,从4月9日影视公司与长视频平台联合维权至今,包括抖音、快手、B站等在内的多家短视频平台均未采取大规模的下架或者整改措施。

  王琼飞分析,这是因为短视频平台仍然缺少大规模整改的内在动力。在他看来,最重要的原因是流量的诱惑,由于“二创”短视频能给平台带来巨大的流量,从商业角度考量,平台也不愿意主动下架涉嫌侵权的短视频。

  此外,他还指出,该类型视频的数量在短视频平台上的体量过大,加之相应审核机制的变更需要一定的技术或人工加持,“短视频平台也需要投入一定运营成本。”

  “避风港原则”还是“红旗原则”?

  在这次版权保卫战中,短视频平台无疑是被攻击的焦点,有声音指出平台已经滥用了“避风港原则”来推脱责任。

  我国在2006年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首提“避风港原则”,参考国际通行做法,构建“通知-删除-转送-反通知-恢复”的网络著作权侵权处理流程。 “避风港原则”将平台区别于平台用户,平台只要履行“通知-删除”义务,就可以驶入避风港,不用为用户的上传行为承担责任。

  “任何一方的保护倾斜,必定会加重另一方的负担,可以说矫枉必定过正。”夏海龙律师对此表示,虽然有学界和业界的争议,但在面对包括影视剧剪辑等网络侵权问题时,还是应当首先坚持“避风港”这个大原则,该原则有其历史合理性。

  还有观点指出,为了确定侵权主体,短视频平台应该对类似的剪辑视频、以及发出这些作用的用户做出审核,并且建立信用制度。

  夏海龙对此表示反对,如果要求短视频平台承担过重的审查责任,会导致平台成本激增,甚至导致行业消失,“谁主张谁举证,只有经过双方的举证质证,才能做出判断。从这个角度看,一味寄希望于加强平台审查,相当于通过加重一方责任的方式抬高了一方的权利,也属于事前推定创作者侵权。”

  他还指出,在现有“避风港”机制下,除非平台接到权利人的有效侵权通知,才能对相关视频作出删除或断开链接的操作,否则,平台错误删除、断开用户视频链接的行为属于其对用户违约,也要赔偿用户的损失。

  不过,王琼飞强调,虽然从表面上看,直接侵权的是短视频创作者,但短视频平台在很多场景下对此往往明知应知,故也难辞其咎。

  他建议,随着技术的发展,短视频平台不能仅仅引用“避风港”而止步在事后的“通知-删除”义务,对于知名热播的作品和反复侵权主体,应当按照“红旗原则”,尽到事前和事中的注意义务,比如通过关键词、视频指纹等技术过滤机制和账号限制及处罚等规则,对侵权内容和主体在事前和事中进行处置。

  夏海龙则更关注短视频平台上传视频前的用户协议。他认为,可加重短视频创作者作品侵权的相关的违约责任,对用户的侵权行为作出更细致的区分,并加重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平台也应当进一步优化对侵权通知的处理机制。

  此次维权可成良性互动契机

  21记者注意到,此次影视业的联合维权,正值“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新修改的著作权法临近实施之际,所以更有节点性意义。

  即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定义作出了调整,将现行法律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修改为“视听作品”,从而将短视频纳入法律管辖范围。

  此外,新修订的著作权法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情形,“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构成对作品的“合理使用”。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王琼飞解释,针对短视频创作的“合理使用”界定问题,应结合剪辑者使用的原作品内容数量、质量,以及剪辑对原作品的可替代性等多个角度考量。而关于其具体认定标准的明确,目前并无标准答案,鉴于个案的复杂性以及差异性,法律亦不太可能进行十分统一细化的规定,兜底条款对于合理使用的扩大作用仍需时日予以凸显。

  朱巍则指出,新著作权法没有对“合理使用”认定标准给出标准答案,正是反映了国家对于新业态和新技术的审慎、宽容的态度,“比如极具原创性的、具有思考深度的短视频内容,仍是非常有助于文化繁荣的。”

  一位拥有2万粉丝的动漫混剪博主告诉21记者,他也希望获得版权方的授权,但影视版权基本都被上游视频平台掌控,自己作为普通作者无法获得授权,且费用较为昂贵,“经常费半天劲做完视频以后,突然被告知视频和音乐没有版权,不能使用。”

  包括他在内的许多“二创”剪辑博主都希望有相对便捷的、统一的入口来获得合法授权。

  4月25日,抖音相关负责人回应21记者称,平台注意到了影视行业同仁的呼吁,正在与相关方联系,“商讨更行之有效的影视版权保护协调机制。”这正契合了前述版权局提出的第三个解法:依法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

  “最近的两次联合声明,其实已经是一个合作的信号了。”夏海龙指出,长视频平台、短视频平台、短视频制作者可以参考卡拉OK行业的解决办法,“如果版权、平台、创作者三方能够转换思路,解决每个环节的利益分配问题,可能整体的收益会更高。”

  自2003年以来,唱片公司与卡拉OK经营者的版权纠纷不断升级。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规定,我国目前共成立了5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其中与卡拉OK行业密切相关的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分别负责管理音乐作品(词、曲)的相关权利和音乐电视作品的相关权利。

  为降低交易成本,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便于卡拉OK经营者获取授权许可,多年来我国卡拉OK领域实行“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即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和音集协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统一由音集协向卡拉OK经营者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使用费在音集协和音著协之间经协商分配。

  王琼飞还建议,该类目的头部博主应该做出表率,以促进整个视频行业的良好发展。努力解决自身侵权的“原罪”,获取作品素材著作权人的授权,突出并强调视频剪辑的原创性,剪辑要充分体现视频剪辑者的思想,目的;使用他人作品时严格进行署名。

  转变似乎正在发生。21记者注意到,抖音粉丝数为5642.3万的影视剧自媒体“毒舌电影”,在4月13日至4月25日发布的所有视频上方,均特别标注了“本视频已获授权使用电影片段素材”。

  (作者:诸未静 编辑:曹金良)

(责任编辑:赵艳萍 HF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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