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宋亦桐)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作用,助力北京制造业转型升级,4月27日,来自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信息,近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央行营业管理部、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联合制定了《金融支持北京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出,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商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履行商业合约,推广电子商业票据的使用。
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制造业聚集区以主导产业领域龙头企业为核心,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商业信用体系建设,诚信履行商业合约,推广电子商业票据的使用。支持信用良好、产业链成熟的制造业龙头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制造业产业园试点供应链金融,吸引制造业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企业及其配套服务机构集聚。支持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开展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等业务,降低产业链整体融资成本。
发挥票据融资作用。鼓励制造业企业签发、承兑商业汇票,便利制造业企业票据融资。根据制造业企业票据融资特点和需求,探索建立规范化的票据经纪、增信、评级等多元化票据服务机构体系,创造良好的票据市场环境。引导企业利用商业汇票解决账款拖欠、资金流转等问题。
推动股债联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加快推动银行、保险、证券、各类基金、担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联动衔接,积极推广投、贷、保联动等多种服务模式创新,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促进企业融资结构合理化,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支持制造业企业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下进行跨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诚信合规的制造业企业参与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制造业企业使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政策。支持银行在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为制造业企业跨境融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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