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5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减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继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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