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碳交易大幕即将拉开。5月26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拟于今年6月底前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我国碳市场覆盖排放量预计超过40亿吨,将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但目前,全国碳市场还限于碳排放企业,并只覆盖了电力行业。业内人士认为,未来的碳交易还将囊括更多的行业和市场主体,形成更大的规模。
碳交易实战渐进
近一个月后,全国碳市场交易就将正式启动。在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介绍,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已通过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基本完成配额预分配工作。生态环境部已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上线交易模拟测试和真实资金测试,正在组织开展上线交易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拟于今年6月底前启动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对北京商报记者分析称:“统一的全国性碳交易市场,规模将实现跨越式的扩大,参与主体不断多元化,碳金融产品也逐渐丰富。具体来看,碳交易市场的规模大约是35亿-40亿吨,超过了欧盟。而首批主要的225家发电企业,预计业务规模也将达到20亿元。”
今年以来,全国碳市场建设明显提速。生态环境部先后组织开展了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配额核定等工作,还陆续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发电设施》等技术规范,印发了三份关于碳排放权登记、交易和结算的试行市场管理规则。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上述三份碳排放权管理规则文件明确了全国碳排放权的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而全国碳市场的交易产品则为碳排放配额。
据了解,碳排放配额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价格”为计价单位,买卖申报量的最小变动计量为1吨二氧化碳当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计量为0.01元。结算方面,注册登记机构应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结算银行,并在结算银行开立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提供结算业务的银行不得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从更长的时间线来看,为推动本次全国碳市场的上线,许多配套工作早已展开,为正式启动搭好了框架。其中,2020年底出台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场参与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
市场规模需进一步扩大
进入5月后,不仅全国碳市场建设快速推进,与碳市场、碳中和关联度高的各个行业,也出台了多个相关政策,为行业低碳发展定调。与此同时,二级市场上的碳中和概念股也已异动多时。数据显示,Wind碳中和指数5月6日(本月第一个交易日)以来,已累计上涨8.30%。公开资料预测,2021年我国碳交易市场成交量或将达到2.5亿吨,为2020年各试点交易所交易总量的3倍,成交金额将达60亿元。
事实上,早在这之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已经在多个城市进行试点。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曾透露,2011年以来,我国在7个省市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截至今年3月,共覆盖20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企业,累计覆盖4.4亿吨碳排放量,累计成交金额约104.7亿元。
相较试点工作与本次全国启动,蓝虹认为:“在此前的试点工作中,碳市场存在区域不均衡、产业结构不均衡的问题,未能形成统一的碳市场,市场规模不大。同时,绝对总量减排不明确,定价机制也不完善。”
而针对这一系列问题,生态环境部在此前也完成了体系的准备工作。但目前碳市场的规模依然有限,从主体来看,目前限于碳排放企业;从行业来看,也只覆盖了电力行业。
这一规模和范围在将来会不断扩大,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则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先从电力开始,是因为电力行业比较容易计算排放量,相对也容易管理。但碳交易最终肯定要扩展到其他行业,才会真正有用。”
据了解,未来碳交易可能会纳入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行业,市场配额可能会超过50亿吨,将形成更大的市场规模。
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阮航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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