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规定移动学习终端不得收费

2021-07-28 16:08:40 格隆汇 

  格隆汇7月28日丨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印发《江苏省中小学移动学习终端教学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其中规定: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批同意的移动学习终端及教育APP等配套教学资源和服务,不得要求学生使用;②江苏严禁将手机作为移动教育终端带进课堂;③学校统一使用的移动学习终端及相关教学资源和服务,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费用。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