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张新起(资料图)
经查,张新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大肆从事营利活动;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新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新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今年2月2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新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官方简历,张新起生于1956年8月,早期曾在烟台工作,历任烟台市建委副主任、烟台市规划局局长、莱州市市长等职,1997年任烟台市委常委、莱州市委书记。
2001年,张新起调任潍坊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后出任潍坊市市长,2006年任潍坊市委书记。
2011年,张新起调任青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后出任青岛市市长,任职5年,于2017年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至2018年卸任。
张新起简历
张新起,男,汉族,1956年8月生,山东荣成人,1977年3月入党,1974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4.07-1975.11荣成县东山公社下乡知青;
1975.11-1978.11荣成县水产供销公司统计员;
1978.11-1980.07烟台师专中文系学生;
1980.07-1985.12烟台地区建筑公司宣传干事、党办秘书、副主任、直属二队党支部书记;
1985.12-1989.02烟台地区建筑公司党委副书记、副经理;
1989.02-1992.10烟台市建委副主任;
1992.10-1994.09烟台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4.09-1997.12莱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1997.12-2001.01烟台市委常委、莱州市委书记(1997.08-1999.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1.01-2002.12潍坊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2.12-2003.02潍坊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3.02-2006.09潍坊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2000.09-2003.06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6.09-2007.03潍坊市委书记、党校校长、市人大党组书记;
2007.03-2011.12潍坊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党组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1.12-2012.01青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2.01青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
2012.03青岛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7.02—2018.01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1年2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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