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川:学生因厌学辍学,骗了副镇长300块还未返校……

2021-09-01 08:19:45 观察者网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冯川】

四年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就此,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的“控辍保学”攻坚战正式打响。

由此,“控辍保学”也被宣传为一种正在生成的中国经验,“一个都不能少”成为控辍保学政策意欲实现的目标。

为了达成这个目标,笔者调查的广西H县将“控辍保学”进一步操作为“双线四保”和“五级联保”。

“双线四保”中的“双线”,即教育线、政府线。其中,教育线的“四保”为“教育局包镇、校长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人”,政府线的“四保”为“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而“五级联保”中的“五级”,为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学校。

在攻坚战思维和考核压力的主导下,“控辍保学”成为一票否决的中心工作之一,于是治理资源围绕包保学生被不计成本地高度动员起来。

然而,如今因贫辍学者事实上基本已不存在了,大多数辍学者都是因厌学而辍学。如果不改换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的观念,自上而下投入的大量治理资源只会被白白消耗,起不到任何实质效果。

结果往往是,辍学者及其监护人并不认为接受学校义务教育是一种“义务”,反而由政府承担起无限责任,辍学者及其监护人成了政策的客体,成了配合政府完成上级政治任务的工具。

2019年开学,H县A镇全镇所有初三年级,共有80多个学生辍学。

电影《一个都不能少》截图

在“双线四保、五级联保”和“一个都不能少”的政策压力下,包保人或者亲自去打工地接辍学者回来,或者给辍学者的父母车费,委托父母去接。这些包保人跟笔者反馈,他们要三番五次地对辍学者及其监护人进行苦口婆心的动员,甚至到了“求爷爷、告奶奶”的地步。

不过,即使是包保人亲自去接,也并不一定成功。比如副镇长去外地找到一名外出打工的初中女生,专门给她300元路费让她回来,结果这名女生当面答应并收下了钱,最终却没有返回,相当于骗了副镇长300元。

为了保证好不容易接回来的学生不再次辍学,包保责任人也费尽了心思。比如,有校长围绕小学三年级的包保学生转,每天亲自开车接送他们上下学。一些包保学生虽然勉强重新走进课堂,却并不学习,反而在课堂上大吵大闹,不服从老师管理。为了保证基本课堂秩序,不影响其他学生上课,校长只能为他们开热点,让他们玩手机。

但这些包保学生对其他学生的影响,不仅仅表现为课堂讲话、不听讲。有些包保学生身纹纹身、顶着红头发,穿着洞洞衣、洞洞鞋,一副“杀马特”形象。打工归来的他们,不停地向其他同学灌输他们的厌学观和混世心态,还宣称“老师说的都是错的”,消解老师在其他同学面前的权威。

为了在尽量减少包保学生对其他学生造成影响的同时,又能对上级维持一种辍学率逐渐下降、逐渐逼近“一个都不能少”目标的表象,基层干部只好摸索着打政策擦边球。

根据监督考核标准,若学生持续1个月不上学,就要成为公开管理、由上级直接监督的“辍学生”,并被算入辍学指标。因此,对于实在不服学校管理的包保学生,学校允许其只用一个星期来学校几天,其他时间可以在家玩,到中考的时候再参加考试。还有的乡镇采取的办法,是将他们送到职校,专门开设优待他们的VIP班,既不用他们出钱,也没有任何老师敢教育他们。

非贫辍学现象是结构性地产生的。不仅在中国,在世界其他国家也广泛存在。比如在日本,“不登校现象”也是一类引发社会关注的话题。

不过针对“不登校者”,这些国家的解决方案是完善非体制教育体系,并努力提高其社会认可度,将学校教育相对化。在学校教育方面,不是力求消灭辍学者,而是让辍学不成为他人所模仿的行为,尽量减少这种现象的扩散,利用社会机制自发对其进行限制。

而在“一个都不能少”的“控辍保学”攻坚战中,“辍学现象”被高度政治敏感化,社会责任被高度国家化。

原本在广西这样的宗族性地区,父代只重视对子代的养育,即“只要长大长好,不出安全事故即可”,家庭对子女的教育预期并不高,因此“若孩子不喜欢学习,初二毕业不上初三,出去打工”是理所当然的家计策略逻辑,也是其社会机体中存在的自然现象。

然而这种现象却被定义为应该被清除消灭的“疾病”。其结果是,原本行为由自己负责的辍学者,被政策转化为教育领域的“钉子户”,成为敲政府竹杠、搭政策便车的一类人,用政府的“好心”要挟政府。

换言之,服务型政府的无限责任,导致政策对象将责任、权利和义务混为一谈,“公私边界”意识模糊不清。

本来对于子女的教育问题,应该是家庭父母的责任。然而政府为了达到控辍目的,不断为少数人进行无原则的责任兜底,这就使控辍保学具有了讨价还价的博弈性特点,责任转移到包保干部身上。

上级用僵硬的辍学率指标进行监督,就相当于用静态僵化的形而上学思维来办动态的事情,这只会产生大量的治理资源浪费和精力消耗,并对其他大多数群众起到不好的示范作用。

极少数不接受义务教育的群体反而享受了“超国民待遇”,这也严重破坏了政策的公共性、整体性和政治性。

政府服务下乡,关键在于社会的配合。如果不解决社会配合的问题,就会招致政府进行政策兜底、干部代替群众、社会没有主体性、国家意志和目标难以社会化的政策执行后果。

因此,“一个都不能少”实际上是否现实且完全有必要?在达致这一目的同时又该如何维护对他人的公平?对于这些问题,我们或许需要重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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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墨轩

(责任编辑:冉笑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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