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敏芯股份发布公告,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20)鲁02知民初64号),对歌尔股份(002241,股吧)有限公司(简称“歌尔股份”)起诉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敏芯股份”)、潍城区华阳电子科技中心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作出裁定,在案件审理期间,歌尔股份申请撤回起诉,获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
64号案涉诉专利为“一种MEMS麦克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号为201420430405.4。2020年4月27日,歌尔股份针对敏芯股份在青岛中院提起该专利的侵权诉讼。2021年7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第50579号无效决定,宣告该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无效,直接导致歌尔股份又一次因专利“失去成色”主动撤诉。
相关行业人士分析,64号案的涉诉专利权为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保护的技术方案在业内已使用多年,之所以能获得授权,主要是因为实用新型专利未经实质审查。歌尔股份在描述业内通用技术结构“背板”时采用了自造词“保护墙”, 企图保住专利权,但最终因为不符合专利法要求而被全部无效。
据法律人士透露,64号案是歌尔股份在敏芯股份上会前三天仓促提起的诉讼,诉讼标的额高达2000万,在提起诉讼时甚至都未来得及准备第三方鉴定报告等侵权比对证据,不免有不负责任的举证和兴讼之嫌,不但难以让公众信服其真实性,也难掩背后商业竞争目的的本质。
据悉,8月23日敏芯股份还曾公告了两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分别为:(2021)最高法知民终252号和(2021)最高法知民终270号),就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属纠纷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歌尔股份撤回诉讼。
记者进行统计,歌尔与敏芯专利案数量最高达19起,其中专利侵权案10起,专利权属纠纷案8起,不正当竞争案1起。然而,随着案件的发展,歌尔股份已主动撤诉高达7起,被法院驳回有5起,多数起诉已被迫偃旗熄鼓,仅剩的几起也主要在当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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