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停止槟榔产品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节目中宣传

2021-09-18 18:11:17 蓝鲸财经 

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通知》称,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传播环境。并且,《通知》要求9月27日前,各地各单位将核查清理的情况报广电总局传媒司。

蓝鲸财经曾报道,槟榔品牌曾多次通过“擦边球”的方式进行宣传。口味王广告多次出现在《云南虫谷》《黄皮子坟》《怒晴湘西》《龙岭迷窟》等热播剧中,以及《这!就是街舞4》等热门综艺中。甚至出现在多地的公交车车身和站牌上。湘潭铺子的广告植入也曾出现在《吐槽大会》的节目中。

值得注意的是,结合线上热播节目的传播,口味王、张新发等品牌也在线下不断向全国扩张,也值得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

(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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