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迎利好!国家发改委推广青岛等八地改革发展典型做法

2021-10-11 09:45:4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0月11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1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国家发改委将加强对各地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跟踪评估,持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通知》称,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年多来,各地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落实《意见》为抓手,结合本地民营经济特点和实际,聚焦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有含金量的政策和举措,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深入调研,在专家评估的基础上,对部分地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进行梳理总结,现予以印发,供各地区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高度重视推广借鉴工作

《通知》要求,把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与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加强改革创新,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企业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推广借鉴的主要内容

《通知》介绍,此次推广的典型做法共72条,来自青岛、成都、常州、温州、台州、泉州、佛山、江阴等八个地方。这些典型做法,都是地方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民营企业在改革创新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出的创新性举措,已经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这72条典型做法基本涵盖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个重点领域,包括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优化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组织保障等七个大的方面。

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通知》明确,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在域内开展推广工作,持续扩大典型做法的覆盖面、知晓度和影响力,确保学习借鉴推广工作取得实效。各地方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力争在此基础上形成更多、更具有普遍性、更有针对性的创新做法。

《通知》强调,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意见》部署,加强对各地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跟踪评估,持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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