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瑞东 通讯员 吕秀丽 于磊
本报讯 高某纳闷,工资卡一直好端端地在自己的手里,工资卡里的钱却凭空消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揭开谜底竟然是曾经帮助过的熟人陈某作案,令人寒心。近日,由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盗窃案宣判,被告人陈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其当庭认罪服判。
据了解,高某,48岁,妻儿早丧。高某从2013年起在青岛某公司工作。根据公司要求,高某在工行办理了工资卡,因附近没有工行,他每次卡里攒够10000元,就提出存到邮政存单上。2020年11月8日上午,高某来到邮政银行准备提钱转存,被告知卡里只剩8分钱了。高某以为工资没发,下午又去了一趟银行,还是如此。高某到农商银行查询,依然无果。高某询问同事和工长,均告知工资早已打到卡上。工资卡一直在自己手上,一万余元工资竟不翼而飞?心急如焚地高某在工长的建议下赶到开户行进行查询,得知这一万余元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了一个叫陈某的账户上,高某当即报警。
陈某,案发时23岁。他曾和高某在一起工作三年,工作期间,高某曾两次共借给他5000元钱应急。两年前,陈某离职,在电子城(600658,股吧)工作一年后,再次离职,其后靠打零工为生。2020年,陈某网络贷款一万余元,高额利息压得他透不过气来,就想
到老工友高某,想找他借钱还贷。
没想到,以前好说话的高某这次却婉拒了他。过了两三天,陈某算计着高某应该开工资了,又去借钱,高某还是说没有。因高某不懂智能手机,陈某就想着登录他的支付宝看看,于是将自己支付宝账号切换到高某手机号,发出验证码,高某对这个验证码很茫然,陈某偷看验证码后输入手机,然后忽悠高某把信息删除。陈某登录高某支付宝后,打开花呗功能,因需要人脸验证,就骗高某说一块儿照张照片,趁此机会认证登录,并马上通过花呗功能扫了自己以前的收款截图支付了49.92元。
此后,贪婪的陈某从高某支付宝绑定的工资卡里,分20余次共转走10309.91元,直到不能再转钱了。这些钱都被陈某用于还贷款和日常消费了。案发后,陈某主动返还了高某人民币10300元,取得了高某的谅解。在陈某认罪认罚,积极赔偿高某损失并取得其谅解的情况下,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在此,检察官提醒:数据时代,手机卡、银行卡、微信支付、支付宝等已实名制,所有的电子账目流水均全程留痕,诸如此案被告人的行为,自觉聪明实则愚蠢。奉劝那些好逸恶劳妄图不劳而获之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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