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副院长 张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追求共同富裕的历史。在不同历史时期,共同富裕在政治话语体系中的位置有所不同,追求共同富裕的方法和战略也有所不同。在“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成为国家发展主要议程的当下,以往追求共同富裕的各种探索,都是重要的经验积累。
中国共同富裕道路探索的持续推进
如果说,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经历了从1.0版(匮乏阶段)到2.0版(温饱阶段)、再到3.0版(彻底消除绝对贫困)的变化,那么,也可以说,中国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的探索,经历了从1.0版(强调作为政治过程的共同富裕)到2.0版(强调作为政治承诺的共同富裕,同时共同富裕道路探索一直在推进),再到3.0版(并重作为政治过程与作为政治承诺的共同富裕)的持续推进。70余年来,中国的共同富裕道路探索一直在延续,作为政治过程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扎根中国大地的重要形式,事实上一直在发展。
如果分别从经济主体的协作互助与政府行动的角度看,从共同富裕1.0到3.0的推进有更为丰富的层次:1.0时代党组织强势领导的农村合作社,主要是在流动性不大的本乡本土展开的;2.0时代在全国乃至全球流动的市场环境中,尤其是在国家大量投入的商业城(600306,股吧)市空间中,城乡经济主体的合作互助自发地广泛展开;3.0时代政府逐渐意识到新的合作互助方式的潜力,积极地组织推动合作互助网络的发展。党和政府在1.0时代建构了较为平等的企业生产制度和一次分配格局;2.0时代在市场经济的政府和社会互动格局中逐渐发展出应对社会差距扩大问题的系列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二次分配体系建设有较大突破;3.0时代则在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同时,将应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系列政策升级为“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进取型战略。
作为当下行动与未来目标的“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不是一个翻译过来的概念,而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洋为中用,古为今用”,创造出来的一个新概念。毛泽东在1955年多篇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文章中论及了共同富裕,研究界普遍认为这些是“共同富裕”的最早论述。
在毛泽东的论述体系中,“共同富裕”主要是一个动词词组。1955年,毛泽东在论述农村合作化与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问题时,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概念。他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指出,实行农业的合作化,“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在《工商业者要掌握自己的命运》中指出,民族资产阶级“以后要同大家一起共同富裕起来”。在这些论述中,共同富裕都是动词词组,意指当下的行动,连带着的是系列行动方案和具体的行动过程,因此是一个描述政治过程的概念。共同富裕与群众路线、农村包围城市、人民战争等原创性的政治概念一样,都是对系列政治行动战略或方案的精炼概括。在毛泽东的论述体系中,共同富裕不像其他概念那样经常被提及。
改革开放之后,在邓小平的理论体系中,“共同富裕”才成为经常被提及的最重要的政治概念之一。1984年11月,邓小平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可以让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然后带动其他地区共同富裕。”1985年9月,他更系统地论述,“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在这些论述中,共同富裕既是动词词组,也是名词词组,强调的主要是作为未来目标和议程的共同富裕。这些论述是描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进程的新理论框架的一部分:相对于解决温饱问题,实现小康是下一个阶段性的发展目标,再下一阶段的目标是“到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些论述关联着多层次的政治概念谱系,包括小康—大同的传统概念及其近代演变,社会主义阶段论,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未来规划的关系等。
共同富裕承诺是“先富”政策的政治前提
邓小平的共同富裕论述,经常会有社会发展阶段论的阐释,即走向共同富裕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第二阶段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和部分人,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这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第三阶段是较为普遍地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注意的是,共同富裕的阶段论,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两者的主要差异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关键是阶段论,而共同富裕论述的关键是论证“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正当、合理、可行的。
把共同富裕论述放到邓小平的整个论述体系中理解,共同富裕的不同阶段事实上是可以交叉的,改革开放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强调共同富裕作为面向未来的政治承诺的一面,并不意味着会否定共同富裕的当下实践。一是先富起来与先富带动后富之间很难做严格的前后区分,因为在部分地区、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先富带动后富也可以并行推进。不然无法理解最近热播的《山海情》等众多文艺作品描述的东部地区帮扶西部地区的实践。二是共同富裕不仅是未来的目标,也可以是当下展开的政治过程,是人民团结起来共同进步的一种社会经济发展方法。在鼓励先富起来的时代,共同富裕仍然是一种发展方法,否则无法理解农村合作化在改革开放时期的持续探索,更无法理解近四十余年来涌现的共同富裕新经验。这提醒我们,邓小平的共同富裕论述包含着多层次的内涵,需要将其放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做更全面的理解。
邓小平的共同富裕论述的一个关键在于,强调共同富裕作为未来目标的一面,首先是一种政治承诺;这一政治承诺事实上不仅是对未来目标的论述,更是鼓励部分地区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方针政策能够成立、能够得到多数人认同的前提。有了共同富裕的政治承诺,让部分地区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才能确立。而反过来看,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先富带动后富,只是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之一,不是唯一途径与方法。通观邓小平关于政府与企业、计划与市场的辩证论述,他指出的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有多种,推动共同富裕的主体也有多种。先富者只是带动后富的主体之一;党和政府是推动共同富裕更重要的主体;发挥自身创造力的后富群众也可以团结起来致富,自然也是重要主体。
因此,让部分地区部分人先富起来和先富带动后富,并不是共同富裕的主要前提;但共同富裕的政治承诺,是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部分地区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治前提。邓小平的共同富裕论述的这一层内涵,对于深入理解新时代党中央的推动共同富裕战略,有重要意义。
共同富裕3.0版的特点是并重政治过程与政治承诺
基于对社会主义阶段论与共同富裕论述的历史梳理,可以说,共同富裕1.0版的主要特点是强调其作为政治过程的一面,同时也确立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的重要目标;共同富裕2.0版的主要特点是强调其作为政治承诺的一面,同时也容许群众探索当下的共同富裕道路。不同发展阶段的“共同富裕”概念和论述,各有其语境,含义会有微妙的差异,具体实践也有差异,提供的“共同”奋斗经验各有特点和长处。
当下展开的共同富裕3.0版的特点则是并重政治过程与政治承诺。在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战略,是在提出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述之后,与之呼应的系统性理论推进。
其一,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状况没有变,但主要矛盾发生了重要变化。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间的矛盾界定为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强调发展不平衡问题的重要性之后,提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是实实在在地为破解此一主要矛盾探寻系统性的对策,也是走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较高水平的努力。
其二,要求全党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既是对共同富裕政治承诺的重申,也是将共同富裕作为当下的实践战略,是在新的条件下强调作为政治过程的共同富裕。习近平在2021年8月17日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也就是说,打赢脱贫攻坚战,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是十八大以来推进共同富裕的政治进程中的奠基之战。这一奠基之战中的成功经验,本身即是对于共同富裕的方法和道路的重要探索。
其三,“大同”和“共同富裕”同时成为政治议程中的活跃话语。2018年4月8日,习近平在会见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时强调:“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大同”概念在国际层面的古为今用,与“共同富裕”概念一起,在当下的实践中会有新的互动。
共同富裕概念在新中国成立七十余年间的创造与运用,是作为政治过程的共同富裕与作为政治承诺的共同富裕的不断变奏。纵观中国的共同富裕道路,最重要的,是梳理不同时期的共同富裕经验,尤其是人民群众“共同”起来的经验,采用各种形成社会团结的方法,共同奋斗、团结奋斗、一起致富的经验,为新的探索提供有益的启发。
(作者:张翔 编辑:陆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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