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鞋柜满了,我跟妻子说看看哪些不穿就扔了吧,给新鞋子腾地方。妻子拿起这双来瞧瞧拎起那双来瞅瞅,纠结中又放下,都舍不得扔,叨叨一句:万一再穿呢?唉,你看,人们大都这样,穿旧了的衣服塞满衣柜,放上几年也不会再碰它。突然某天倒腾柜子时,哦…竟然还有这衣服,拿起放下,于是又在衣柜里躺上几年……结果柜子越来越满,但却总感觉自己没衣服穿,于是说一句:该去商场买衣服买鞋子了。女同胞们,是不是很有同感?我建议大家看看日本作家佐藤可士和写的一本书《超级整理术》,他给出的建议是:先将物品一字排开,再设定优先顺序,最后舍弃无用之物;你看,多简单,就三步。
在现在,衣服一般不会再穿破,鞋子也很少穿坏了,那个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年代已成为历史一去不复返了。对比现在的状况就会自然而然的跟小时候那贫困的日子作比较,在那个全家人一年只分得一尺布票的年代,母亲就会头疼全家人的穿衣问题,看看手里的布票,也就够做几双鞋了……
回想四十年以前,像我们这种出生在农村的野孩子,小时候怎么会穿鞋子?在没入学之前,大热天从来都是光着屁股满村子满胡同乱窜,大人们对我们有个昵称:光腚猴。这是多么形象的称谓,既然是光着腚的猴子,自然也就不会穿什么鞋子了。从美学角度来讲,全身赤条条而只穿鞋子画面太不和谐,反倒是赤脚更顺眼一些。暑天里太阳底下光着脚底板子走在乡间晒得发烫的土路上,那感觉类似于以后从历史课本上看到的商纣王的炮烙之刑,也时常会被隐藏在路边的蒺藜攮在脚心上疼得呲牙咧嘴,但即便这样也不会想到穿鞋子。说起这可恶的蒺藜,生产队当年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地根除蒺藜的“割命”运动,深受其害的社员们都积极响应队长号召,拖着铁锨扛着锄,凡是见到蒺藜一律割除勿论,终于,运动持续了两三年光景,从可恶到可怜的蒺藜终于被根除,直到现在,也再难觅其踪影,一个物种就这样在北仉村消失了。喏……偏题了,继续说鞋子的故事。
当然总不能光着身子,夏天也会偶尔穿个补丁衣服趿拉一双凉鞋,北仉方言叫“透漏鞋”,这称呼太过形象,我一直觉着方言土语的表达远比普通话形象和生动,可惜,这些方言就像那蒺藜一样正在逐渐消失。小时候穿的透漏鞋基本都是从那些走街串巷的“换洋针”(货郎)那里买来的或者用破盆空酒瓶换来的。鞋的质量当然是很差,硬邦邦的塑料穿在脚上,走路多了就会把脚磨破,穿的时间长了后跟处最容易断掉。不过修补起来也简单,父亲会找一小块自行车的破旧内胎的边角废料用胶水给粘连起来,于是,又可以继续穿了。穿鞋子的好处显而易见,除了不再忍受“炮烙之刑”外,还能跑得快。每次经过胡同口那座废弃的荒宅,心就提到了嗓子眼儿,传说里面有一双小红鞋甚是吓人,于是撒丫子一口气跑回家,这当然得益于鞋子的功劳了。除了透漏鞋,当然还有黄胶鞋和布鞋,不过,那时的黄胶鞋是下地干活的父亲的特权,因为它结实耐磨,像我等小孩儿只能穿母亲做的布鞋。
农闲时节,母亲就会搓麻线,纳鞋底,熬浆糊,糊裹被(北仉方言音译)。说说糊裹被吧,在门板上刷一层浆糊,然后母亲把平日里积攒下的那些布头拼接着糊到门板上,然后再刷一层浆糊糊一层布头,如此三遍三层,太阳底下晾干,将其揭下,做鞋面的主要材料便备齐了,这就叫“裹被”。下一步搬出夹鞋样的本子,这厚厚的本子是母亲用一期期“红旗”杂志订起来的,里面夹着一张张母亲描的各色纹样以及剪好的全家人单鞋棉鞋的各种鞋样,直到现在,这本子还躺在我家的柜子里,看来是传家宝了。将鞋样平铺在裹被上沿着边缘用剪刀裁下,然后手指上套上顶针拿着针锥一针一线的将鞋面和鞋底缝制在一起,一双崭新的布鞋便做好了。
新鞋穿在脚上自然是最舒服的,这纳的布鞋虽好却不结实,尤其经不起我们这些毛孩子的折腾,纳的鞋底很快就会磨破,时间长了大拇脚趾那儿就会破一个洞,走起路来脚趾头在洞口探头探脑甚不雅观,这时候鞋子是不能就此扔掉的。拿到大集上母亲会去找修鞋匠鞋底打个掌破洞补个皮布丁,然后继续穿着,小时的我一直觉着这补丁鞋子要比新鞋子更帅气。
冬天里,冰天雪地,母亲早已在入冬前就给我和姐姐做好了过冬的棉鞋,穿在脚上暖暖和和舒舒服服的,但雪地里棉鞋容易湿了,那会大大降低其保温性能,远不如其他孩子大集上买来的乌拉既防水还保暖。我家那经济条件,乌拉是买不起了,只能穿母亲做的棉布鞋。冬天教室里冷如冰窖,脚趾头被冻的发麻,又疼又痒,回家换上父亲的大头皮鞋,小脚趿拉着大鞋,与其说是穿着还不如说是拖着……
运动鞋是读了初中时才开始穿的,第一次穿旅游鞋是在初三时,父亲去潍坊赶大集给捎回来一双白色的旅游鞋,那是生平第一次见到“皮鞋”,白色的,看着漂亮穿着舒服,这鞋子的好处是雨天也不怕湿透,鞋子脏了用湿布便能擦干净,真是太方便了!从小穿惯了补丁鞋,没有任何自卑可言,在我认知中这是最正常不过,一直到高三时我还穿着打着补丁的运动鞋,左右脚对称各有三处补丁,那时班里的男同学们大都穿高腰军勾了,看着他们那一个个帅痞样,我很羡慕却不嫉妒,低头瞅瞅自己脚上的补丁鞋,嗯……很帅嘛!
大学报到前,母亲特意去侯镇大集上给她儿子买了一双崭新的运动鞋,但好景不长,进到大学还没穿在脚上嘚瑟呢,有天宿舍进了小偷,我的宝贵的鞋子还有一件衬衣被盗,为此郁闷了好些时日。在女朋友的关心下,俩人去郑州火车站的批发市场狠了狠心花了180元钱买了一双军勾。还别说,穿上它顿觉自己高大了许多。
这些年离家在外求学工作,再也穿不到母亲亲手做的布鞋了。随着经济收入的增加,国家经济的发展,可以买的鞋子自然是越来越多,但我始终没有小白的魄力。小白“童鞋”穿的鞋子从来不低于千元,据他说,初中时得过脚疾,差点儿终身与拐为伴,等其脚治好后他便发誓此生一定要对自己的脚好点儿,鞋子一定要买最好的。比起小白的追求来,我却还是对布鞋情有独钟,即使到现在,我还是喜欢去李村大集上花十六元买双布鞋,趿拉在脚上,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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