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关系在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多次被提及。12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依法依规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整治力度,这就包括清理大型企业对中小企业的欠账;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指出,要鼓励大企业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融入供应链创新链,支持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
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是一个完整的生态链条,不可能存在一枝独秀的现象。尤其是在当前疫情冲击的大背景和高质量发展的大前提下,上述市场主体的紧密结合、融通创新就显得更为重要。
关于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融通创新,在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远景目标纲要”)中有明确表述: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要真正做到大中小企业的融通创新,首先要明确两个意识。
一个意识是大型企业要真正树立整个链条一盘棋的思维模式,尤其是不能有自己是“老大”的思想。12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整治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谁是具有优势地位的主体?当然包括大型企业,也包括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对大型企业来说,下一步,要强化大中小企业共生共荣意识,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对中小企业来说,就是要积极“靠上去”。“靠上去”的基础是自己手中有优势资源,要继续走好“专精特新”之路。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强调,支持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基础是创新,这是中小企业需要树立的意识。
其次是看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渠道。
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各有长处和短板。大型企业尤其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掌握了丰富的人才资源、技术资源和研发能力,但其内部创新激励体制还不够完善;中小企业则存在过于重视市场效果、对核心技术的关注度不够高等问题。可以这样比喻,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种植了一棵大树,但未必能结出市场化的果儿;中小企业虽然结出了一些果儿,但未必能长成大树。
这就需要两者进一步融通创新。今后应该是这样的共赢局面:大企业进一步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共享资源,以赋能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新的产业形态下实现快速迭代,其创新成果通过创新链、供应链、数据链等回流大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1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这样一来就会在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之间产生同频共振的效应。
其三是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还需加强制度法规建设。
早在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就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了《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相关举措。大中小企业的“融通创新”多次在不同场合受到强调,上述“远景目标纲要”也做了专门指出,说明在这方面还存在需要改进的空间,“最后一公里”的障碍还需要解决。这尤其是要加强有针对性的制度法规建设,包含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
总之,“十四五”时期提高我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水平,是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增强本土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有力举措。这就需要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着眼于融通创新,改变目前相对简单的供应链关系,形成供应链、创新链、数据链、价值链等为一体的多方位、多角度关系。“打通最后一公里”需要相关主体意识上的提高,更需要制度法规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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