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首席记者 吴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于12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三次审议稿)。12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岳仲明在全国人大法工委的记者会上介绍,草案拟规定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
岳仲明介绍,预防有组织犯罪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委会、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职责作了规定;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作了专门规定。
首先,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三是,做好应对处置,学校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的,在学生中发展成员的,或者学生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同时,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草案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新京报首席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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