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和林:图书版权“在线传播”须打破平台垄断

2021-12-24 17:18:5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2月24日电 题:图书版权“在线传播”须打破平台垄断

作者 盘和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中新经纬研究院特约专家

近几年,中国版权市场发展迅速,大部分读者已经习惯了阅读付费。社会整体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已经成为知识分子的重要收入来源。但随着版权保护的深入,版权人和使用人之间的冲突也在增加,对于版权人维权的结果争议也在逐渐增加。

在线传播模式加快版权传播

近期,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退休教授赵德馨起诉知网侵权的案件引起广泛关注。对于赵德馨教授的维权,大多数网友给予了正面评价。这里的核心在于:知网是盈利性的。和公立学校、图书馆的在线业务性质不同,由于是盈利性质的,知网不给作者版权费是不合理的。在赵德馨教授胜诉之后,知网删除了其相关论文并作出道歉。虽然赵德馨教授作品的传播度受到影响,但是他维权的同时,也的确给大众提升了福利,增强了社会正能量。

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几年前的视觉中国(000681)。视觉中国通过图片版权去起诉自媒体人,被社会和媒体诟病。但实际上视觉中国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其没有获得图片版权授权,就以版权人的名义去诉讼对方,尤其是在自媒体领域。这也涉及到版权登记审查等问题。

而近期郑渊洁停刊《童话大王》,通过著作权申请商标权,并进行维权的新闻,又成为IP产权的一个新话题。郑渊洁通过创作缔造了很多经典动画形象,这些动画形象被一些商家盗用在商品上,而未经创作者同意。

近几年版权诉讼越来越多,是因为版权意识的觉醒,也是因为在线传播模式使得版权传播速度加快。

如何协调双方关系?

一方面,版权所有人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版权使用人想要合法地获取授权,能够正常使用。那么,如何协调双方关系?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其一,对非授权使用模式进行重新界定。比如图片版权,可以通过“非盈利目的”和“注明出处”的方式,来获得图片使用权;图书版权,可以通过“非盈利目的”和“校内网络传播”的方式,来获得著作权使用权。这里强调的主要是“非盈利目的”和有限传播。同样是著作,如果引用过来是为了推广商品,则必须缴纳版权费用。《著作权法》中虽然也有相关免授权使用的条款,但当前法官自由裁量权依然较大。

其二,打通授权渠道。频次高而单价低的版权,需要打通快速授权通道。著作权人授权给平台,也是想要平台助推传播,而不是让平台阻断传播。所以,需要增加授权渠道来供使用者使用。当前互联网平台其实是很好的对接模式,通过多种形式的授权,来促进作品的传播。

其三,探索试读模式、会员模式和电子版购买模式。互联网的特色就是高速传播、开放共享,这与过去版权管理模式存在一定的冲突。过去很多年,中国网文领域开启的试读章节,后续购买的版权变现方式很好地平衡了版权保护和传播,以至于诸如日本这样版权管理严苛的国家纷纷效仿。

其四,打破版权垄断。在音乐领域,独家授权模式被叫停,平台可以平等获取版权方授权。这很好地打破了部分互联网平台的垄断模式,更加适合开放的互联网生态。所以在图书、图片领域的版权维权上,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避免平台获得独家垄断而出现资源聚集。

综上,笔者认为版权利益需要版权方和使用方共同维护,道德约束往往难以产生作用,法律是解决版权利益分配问题的关键,而法条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细节。尤其是互联网、数字出版物时代,需要更加适合数字出版时代的法律来规范行为。另外,也可以考虑利用区块链等手段来强化数字出版物的版权,让数字出版物具备唯一性的特征,能够在广泛传播的过程中维护版权方的利益。(中新经纬APP)

盘和林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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