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新规明确演出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港台媒体迅速关注

2021-12-28 07:06:31 环球网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叶蓝】中国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修订后的《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演出经纪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明确国家对演出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这项规定在港台地区引发关注。

香港媒体称,《办法》规定了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形式,明确考试全国统一实施,每年举行一次,由文旅部统一核发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新规定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报考资格有四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道德品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以上学历;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法》还特别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认定考试,适用本办法”。

台湾“中央社”报道认为,这意味着台湾人想报考,“得先通过政审”。亲绿的《自由时报》27日特别强调,《办法》规定经纪人不得为含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演出提供服务,包括反对中国宪法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煽动民族仇恨、扰乱社会秩序等。文章说,2021年大陆娱乐圈大地震,政府因而强力规范艺人言行,包括整治“饭圈乱象”、限制流量明星、严防失德艺人复出等措施。

香港“01”网称,自从“吴亦凡事件”后,内地多家官媒都针对娱乐圈推出多个相关规定。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发言人田启文提及,内地相继有不同政策出台,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要求港澳台演员或工作人员在电视剧片头、片尾署名应添加相应区域标注等。体育、演艺、文化、出版界议员马逢国说,内地对经纪人设考核机制非新事物,整个国家要修改条例,香港也不例外。

在任职艺人经纪人方面,港台地区此前并没有什么硬性条件,但不同公司有各自规定。如香港商天圆文化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的招聘条件显示,工作内容包括演艺新秀开发、演艺学能安排及规划,除此之外只表示较青睐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公关人脉的人士等 。申请该职位工作经历要求两年以上,专科以上学历,其他工作技能条件没有硬性限制。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