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取消乔月亮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号)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取消乔月亮、许冬瑾、江亮根、袁仁国、罗晓云等5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其中,袁仁国是“茅台(600519)酒酿制技艺”非遗传承人之一,曾任茅台集团董事长。
许冬瑾任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凭借中药炮制技艺(人参炮制技艺)入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1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康美药业原董事长、总经理马兴田等12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公开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康美药业原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许冬瑾及其他责任人员11人,因参与相关证券犯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受贿1.13亿 袁仁国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21年9月23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政协第十二届贵州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袁仁国受贿案,对被告人袁仁国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袁仁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8年,被告人袁仁国先后利用担任贵州省茅台酒厂副厂长、中国贵州茅台(600519)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亿余元。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袁仁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袁仁国受贿2050万元系未遂;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违规经营茅台酒 获利超2.3亿
此前,央视节目《国家监察》揭露了袁仁国案情。从一名酿酒车间工人一步步成为一把手,随着职务的提升,袁仁国开始利用手中权力违规批专卖店、批“后门酒”搞政治攀附,通过利益输送找“后台”、寻“靠山”。
据《国家监察》显示,袁仁国靠“批酒”谋取巨额私利,自2004年以来,仅袁仁国妻子和儿女违规经营茅台酒就获利2.3亿余元。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表示,大搞政治攀附、拉拢腐蚀干部,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是袁仁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恶劣影响的主要表现之一。
袁仁国长期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攀附权贵、搞政治投机的工具,通过利益输送找“后台”、寻“靠山”,为王三运、王晓光等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获得茅台酒经营权提供帮助,并长期主动关照他们的经营。为了得到王晓光的庇护,袁仁国为王晓光及其亲属批了4家茅台酒专卖店,并经常主动为其增加销售指标,7年获利4000多万元。
此外,袁仁国打算帮助弟弟调入药监系统工作,就给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董穗生办理了茅台酒专卖店。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查发现,与袁仁国有关的“关系店”信息高达数百条,既涉及中管干部、省管干部,也涉及不少县处级、乡科级干部。茅台酒厂所在地的仁怀市,参与茅台酒经营的124名干部中,不少人利用亲戚、裙带关系,通过袁仁国或其妻获取经营权。
与此同时,茅台经销商、供应商也千方百计与袁仁国拉关系、搭人脉,搞利益输送。《国家监察》显示,有个经销商送给袁仁国一个5公斤重的金鼎,并刻有诗句“酒冠黔仁国”,以来讨好他。袁仁国被查后,违规购酒、批酒、收酒、送酒、用酒等歪风邪气得到遏制,贵州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和茅台集团企业生态一体净化、整体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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