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徐杨)1月4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四川男教师猥亵多名男生”案将于1月7日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案由为强制猥亵罪,知情人透露,届时该案有望当庭宣判。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传票。受访者供图
4日,该案受害者发文表示,希望对涉案男教师梁某顶格判罪,不得减刑;终身吊销其教师资格证并不得再考取,终身禁止其从事教育行业。此外,受害者还表示,梁某需对所有受到心理创伤的同学民事赔偿,对被其猥亵过的同学们公开道歉。
4日晚,受害者之一的朗朗(化名)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自己已于3日晚间收到开庭通知,“我们希望顶格判处梁某15年有期徒刑,并对我们每个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至少3万元。”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20年4月30日,12位男生网络发文曝光曾遭男老师梁某猥亵,同年5月22日,梁某被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9月4日以梁某涉嫌强制猥亵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资料图:被告人梁某。来源:新京报我们视频
相关起诉书显示,2016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梁某利用其曾任宜宾某中学、成都某中学化学老师、班主任的身份,对1名中学就读学生、6名中学毕业学生实施强制猥亵,其中2人为未成年人。
2020年11月12日,该案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2021年8月17日,该案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校对 刘越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