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横琴连续出招,推动两项金融专项政策加速落地,以促进现代金融产业发展,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新动力(310328)。
1月13日上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2021年12月出台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企业赴澳门发行公司债券专项扶持办法(暂行)》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试点办法(暂行)》两项金融专项政策作权威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这两个政策为区域现代金融业发展提供了新机制与新动能。”合作区金融发展局代理局长池腾辉表示。
2021年12月15日,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系统(MCSD)正式启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合作区推出《扶持办法》,对赴澳成功发行公司债券的合作区企业给予最高550万元的资金扶持,并对合作区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给予每家每次10万元资金扶持,展现了合作区全力支持澳门债券市场发展的决心。
“总体看,合作区的资金扶持力度是目前国内已公开政策中力度较大的,因为澳门债券市场起步较晚,短期内要帮助澳门挖掘更多的发债企业,就必须大幅提高资金扶持力度,吸引企业优先选择在澳门发债。”金融发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扶持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有效期一年。因当前澳门债券市场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配套设施也在不断修订与完善。《扶持办法》设定一年有效期是为了配合澳门债券市场相关政策法规的修订,便于日后作出相应的调整。
2021年12月29日,《试点办法》成为横琴揭牌运作后首个出台的金融专项政策,这一政策将于本月29日正式实施。《试点办法》以创新跨境金融管理的新方式,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合作区设立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引导外资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
金融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提到,“澳门具有资金充裕及资金自由进出的优势,且《试点办法》建立了服务澳门企业的绿色通道机制,澳门投资者可通过QFLP渠道进入内地投向优秀企业,参与分享内地经济发展的红利。”另外,虽然《试点办法》具有“低门槛、无限制”的亮点特色,但并不意味着“来者不拒”。在《试点办法》具体实施过程中,合作区将结合出资人实力、高管人员专业性、展业合理性、诚信信息、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审慎给予试点资格,做到扶优汰劣。
(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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