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2月18日电,浙江人社厅回应“浙江大学生创业失败代偿贷款”:在实施办法中明确了追偿和核销机制,代偿后原则上要予以追偿,但对实在没有能力予以偿还的,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后从创业担保基金中核销。
2月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表示,大学生想创业,可贷款10万到50万,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
消息一出,引爆舆论,迅速登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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