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晚间,信中利(833858)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主体及实控人汪超涌(即汪潮涌)被北京市第三中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显示,失信被执行人包括信中利、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信中利盈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汪超涌。
根据法律文书显示,北京信中利盈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中英人寿支付合伙份额转让款9950万元;北京信中利盈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中英人寿支付违约金33.02万元等,此外还涉及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仲裁费等。公告称,被执行人义务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
信中利表示,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目前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正在积极推动和解的完成,并将尽快向法院申请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失信的负面影响。
不久前,汪超涌因“失联”引发各界关注。1月7日晚间,信中利公告称,汪超涌已经正常履职,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汪超涌此前失联期间系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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