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三十五批指导性案例。
未成年人保护案件中一个侵害行为往往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尤其是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未成年人的其他权益也可能遭受损害。
最高检公布的指导性案例显示,某App是北京某公司开发运营的一款知名短视频应用类软件。但这款App在未以显著方式告知并征得儿童监护人明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儿童注册账号。而且收集存储了儿童网络账户、联系方式、儿童面部识别特征、声音识别特征等个人信息。
在未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明示同意的情况下,运用后台算法,向具有浏览儿童内容视频喜好的用户直接推送含有儿童个人信息的短视频。
该App未对儿童账号采取区分管理措施,默认用户点击“关注”后即可与儿童账号私信联系,并能获取其地理位置、面部特征等个人信息。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徐某某收到该App后台推送的含有儿童个人信息的短视频,通过其私信功能联系多名儿童,并对其中3名儿童实施猥亵犯罪。
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造成儿童实际损害
2020年7月,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徐某某猥亵儿童案时发现北京某公司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遂展开调查。调查证明App侵权行为与实害后果具有因果关系。
检察院认为,北京某公司运营的短视频App在收集、存储、使用儿童个人信息过程中,未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原则。
其行为违反了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息保护、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优先保护、网络经营者应当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等相关规定。
同时,违反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中“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网络运营者因业务需要,确需超出约定的目的、范围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再次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等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违规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侵犯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达到1.8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94.9%,比2019年提升1.8个百分点,远高于全国互联网普及率(70.4%)。我国城镇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5.0%,农村为94.7%,手机作为当前未成年人的首要上网设备,在该群体中的拥有比例已达65.0%。
在本指导性案例中,北京某公司提供数据显示,2020年,平台14岁以下实名注册用户数量约为7.8万,14至18岁实名注册用户数量约为62万,18岁以下未实名注册未成年人用户数量以头像、简介、背景等基础维度模型测算约为1000余万。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礼杰透露,北京警方就曾成功打掉的一个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他们就利用掌握的大量学生信息,打电话勒索家长,据说犯罪嫌疑人能准确说出孩子的姓名、出生年月、就读班级以及家长的姓名、工作单位和地址。
北京北洲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会丽向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表示,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工作人员,每月从该控制中心里窃取新生婴儿信息1万多条,网络倒卖30万多条新生婴儿信息。这些案例,有的信息可能还会被境外人员所使用。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曹莉在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实践过程中,个人信息的泄露还会引发一些财产方面的问题,比如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开展的电信诈骗以及租售游戏账号的“黑灰产”,这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及其家长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
检察机关发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
该App的行为致使众多儿童个人信息权益被侵犯,相关信息面临被泄露、违法使用的风险,给儿童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鉴于此,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北京某公司立即停止实施利用App侵犯儿童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检察机关发布诉前公告的同时,将公告送达北京某公司。该公司表达积极整改并希望调解结案的意愿。检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完善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北京某公司积极配合,对所运营App中儿童用户注册环节、儿童个人信息储存、使用和共享环节、儿童网络安全主动性保护等方面细化出34项整改措施,突出落实“监护人明示同意”等规则,重点制定单独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用户协议,建立专门儿童信息保护池、创建推送涉未成年人内容的独立算法等制度机制,并明确落实整改措施时间表。同时,该公司表示将结合整改,完善管理制度,自愿接受网信等部门审查,并愿意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021年2月7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组织下,双方在确认相关事实证据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是被告停止对儿童个人信息权益的侵权行为,对涉案App按照双方确认的整改方案、时间推进表执行整改;二是被告完成整改后,对整改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估,并向公益诉讼起诉人、人民法院出具报告书;三是被告将整改方案及整改完成情况报送网信部门,接受审查;四是被告在《法治日报》及涉案App首页公开赔礼道歉。经30日公告,3月1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出具调解书结案。
多方规范网络运营者对信息安全保护的主体责任
在APP治理方面,工信部通过制定标准、技术检验、专项整治、行业自律等措施,大力整治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弹窗骚扰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
去年,工信部累计检测了 208 万款APP,通报了 1549 款违规APP,对 514 款拒不整改的进行下架处理。
根据检察机关工作建议,北京市网信办制定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信息安全保护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对属地重点直播和短视频平台逐一梳理,压实网站主体责任。
12月31日,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应用算法推荐技术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作出了进一步规范。
赵礼杰表示,未成年人的信息安全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除了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力度,有关企业践行合规责任外,还需要广大公众提升未成年人信息保护的意识,政府有关部门、媒体以及全社会相关单位积极投身于未成年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工作中。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谢晓晓表示,除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的升级的通知》、政府对网络短视频平台的相关规定外,还需要有配套措施有效提升政府监管及服务能力。各政策间如何平衡,如何互补,通过何种有效措施调动未成年人选择青少年模式的积极性,如何促进学界与行业的密切合作,都是政府进一步加强监管及服务能力的着力点。
赵礼杰表示,对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涉及《民法典》《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等诸多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企业开展未成年人信息安全保护合规的专业门槛较高,投入相对较大。
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个人信息特别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普遍偏弱,往往并不关注未成年人在APP注册等环节的用户协议以及隐私条款的关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处理的特别提示内容。
曹莉说,工信部的下架力度无法让一些APP企业进行有效合规,原因是一方面确需从外部引入“合规官”的专业角色才能帮助企业进行有效合规,另一方面,对不合规的企业惩罚力度仍旧不够大。
她认为,增加法律惩罚力度可以从两方面入手:增加企业罚金。让企业衡量违法违规成本时,认为违法行为的后果对自身利益有损时,企业会进行合规处理。设置行业准入机制,可设立比如对违规APP进行永久性下架等规则,对于严重违反相关的企业禁止再次从事该行业。
统筹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势
在2019年1月17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最高检察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立案6633件,是2020年的4.2倍,是2018、2019两年总和的3.3倍。其中涉及点播影院、电竞酒店、密室剧本杀等新兴业态治理。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副厅长陈晓在发布会上介绍,检察机关发现该APP的信息推送存在使儿童受侵害的风险后,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使该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进行整改,同时,带动了互联网企业完善行业规则,通过小案推动了网络大环境的治理。
指导性案例的指导意义中还指出,对于跨行政区划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应综合考虑案件性质、领域、诉讼便利、有利整改等因素,确定管辖机关。
曹莉表示,这份指导案例还向社会公众宣传了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职能,帮助公众了解检察机关在此方面也可以提供救济。
“本指导案例的亮点是人民检察机关针对网络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的情形,综合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并注重加强两种诉讼类型的衔接和协同,这也是检察机关对《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践行,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任务,就是通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刘会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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