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3月9日讯 记者张志 为更有效地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有序科学管理,全国政协委员、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总工程师苏权科建议完善线状基础设施项目交叉跨越建设界面与用地审批管理。
我国线状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包括铁路、公路、电力、通信、油气(燃气)管道等,都是国家重大民生工程和战略工程,具有投资大、基础功能强、线路长、影响面大、相互间交叉跨越点多等特点。由于各项目存在规划布局、建设启动时序不同步,投资主体多元,各行业建设标准更新变化等原因,造成各类线状基础设施在建设过程中,交叉跨越部分的规划预留、设计标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存在矛盾,出现预留规划过大过早、先期实施标准过高、范围过大、投资与资产管理混合不清、各行业管理协调机制不顺畅等问题。
苏全科表示,目前相关用地报批政策较适用于房建工程等“块状”工程,而与线性工程的基建程序不契合,难以避免出现违法用地问题,制约各工程建设的同时,也容易造成国家财产浪费和资产管理混乱,不利于整体集约高效建设。因此,他建议:
一、国家层面统筹协调,明确电力、油气管道等相互交叉跨越线状工程迁改的执行规划范围、建设标准、投资承担、资产管理等原则;明确迁改执行标准、投资承担原则。统筹先行启动建设项目代建后续规划实施的涉及交叉跨越项目,规定被跨项目启动实施时限,其实施后将前期跨越项目代建费用进行划转和资产移交,分别厘清各自投资和资产,更有效地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有序科学管理。
二、由国家发改部门牵头,从整体规划角度统筹考虑,避免重复迁改、多次停电影响民生等问题。由于电力线路影响企业生产、民众生活,迁改工作又涉及多个方面,尽量将相关项目联合,一次性停电迁改,有效控制投资及减少停电次数。在各类行业规划之间进行有效统筹和规划实施的有机衔接,节约财政资金,有序管控社会影响。
三、在国家层面建立各行业统筹协调推进管理机制,明确线状基础设施项目交叉跨越各类项目主体与涉及迁改单位之间的职责任务,建立协同有力的迁改推进机制。电力迁改独立协调难度大,建议将其纳入各市征拆包干协议,以项目为单位,以各市为迁改主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自工程项目的可研阶段即参与对迁改方案进行联合审核,实施过程统筹协调。
四、在国家层面明确因技术标准变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引起的电力迁改投资增加问题的管理方式方法。由于电力工程属于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更新周期较短、频率较快,而线状工程的建设周期一般较长,应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将因规范、标准变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引起的电力迁改投资增加不纳入线性工程投资范围。
五、先行先试开展线性工程用地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现行用地审批政策。自然资源部门应重视现行用地审批政策与线性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难以匹配问题,试点审批制度改革,按“用地预审—用地方案审批—实施征地(过程变化备案)—用地验收(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流程开展。优化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措施,统筹保障耕地(水田)指标,改进土地确权等征地前期工作,明确用地范围调整的办理程序,能在重点项目开工时间前取得用地批复,从源头上解决重点项目违法用地问题。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