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整改“霸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市委书记市长等被问责

2022-03-25 19:42:3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3月25日电 没有任何理由和手续就伸手向企业收费、对企业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盲目提出超高任务向村街企业乱摊派,25日,河北省对霸州市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整改最新消息公布,霸州市委书记、市长等被问责。

据中国政府网25日消息,2021年12月17日,国办督查室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公开通报了河北省霸州市出现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作出批示,要求彻查严处,认真整改到位,并组织全省排查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河北省政府成立专项调查组赴霸州市开展了调查核实。

经有关方面督促,霸州市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作了全面整改,已于2021年12月6日停止相关违法违规行为,12月9日废止2个涉及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考核奖惩的违规文件,12月28日前全部清退核查认定的违规收费罚款6424.91万元,并向涉及的2443家企业逐一见面认错道歉、争取谅解;建立“三乱”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开展“走千企、访万家、解难题、促发展”等暖企纾困活动,累计走访市场主体23047家,召开28次企业家座谈会、恳谈会、见面会,帮助解决融资难、转型难、盈利难、用工难、创业难、政策落地难等问题1955个。廊坊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市251名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针对下放行政执法事项特点,编制日常巡查工作标准,量化行政检查要求,规范文明执法。

根据核查情况,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下,河北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一是责令廊坊市委、市政府,霸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作出检查,并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查摆问题。二是对廊坊市委常委、副市长进行批评教育,对廊坊市财政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三是给予霸州市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给予霸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并降为四级调研员,给予霸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责令其他7名霸州市负责同志作出书面检查。四是给予霸州市财政局局长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给予霸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霸州市司法局局长和霸州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五是对霸州市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共31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或批评教育。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河北省委、省政府组织全省上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三乱”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2021年以来执法执收及收费、罚没情况逐项核查,全面查看执法执收主体、依据、程序、票据等是否合法合规;组织各地深入开展系列暖企纾困活动,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实际问题;督促指导有关地方和部门出台政策文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控,规范执法执收行为,坚决避免前清后乱。

河北省表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严格执行减税降费等惠企利民政策措施;要加强财政收支预算统筹管理,严格落实预算收入预期性要求,严禁对下级财政收入规模、增幅进行考核排名,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执法、滥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常态化组织营商环境问题摸排,对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件严肃查处问责。

2021年12月17日,国办督查室通报关于河北省霸州市出现大面积大规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督查情况。

据通报,经查,2021年9月份,霸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霸州市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违规提出将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并将非税收入完成情况纳入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10月份,为弥补财力紧张及不合理支出等产生的缺口,霸州市在6月份已经完成非税收入预算7亿元的情况下,向下辖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分解下达了3.04亿元的非税收入任务。11月份,为进一步促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加大非税收入征收力度,霸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经济运行工作考核细则》,违规设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考核,明确税收收入得分权重为20%,非税收入得分权重为80%。在霸州市采取多种督导措施的推动下,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村街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多种名义,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集中罚款、摊派、收费。据不完全统计,10月1日—12月6日,霸州市15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入库和未入库罚没收入6718.37万元,是1—9月罚没收入(596.59万元)的11倍,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547家,平均每家罚款、收费2.64万元。11月份,13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出现明显的运动式执法,当月入库罚没收入4729.57万元,是1—9月月均罚没收入的80倍。从督查情况看,霸州市此次出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手法五花八门,逐利特征明显。

一、没有任何理由和手续就伸手向企业收费。如,霸州经济开发区辛章办公区通知各村街书记(主任)领取《霸州市工业企业普查信息情况表》和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要求村街书记(主任)组织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按照企业占地面积,以1万元/亩的标准,向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转款。随后,各街村书记(主任)采取现场告知、电话通知或由房东转告等方式,以上面有要求等说法,直接让企业转账交钱,并将企业转账记录等报送辛章办公区登记开票。11月10日—12月6日,辛章办公区共有309家企业向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转款688.14万元,缴费金额4000元—50万元不等。

二、对企业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如,根据霸州市的部署和要求,东段乡在1—9月非税收入41.5万元的情况下,重新核定提出了10—12月非税收入2166.5万元的目标任务,派出所有包村干部、执法人员、村干部等对全乡企业开展地毯式检查并罚款。10月30日—12月8日,该乡以“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等为由,对638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合计罚款金额达1424.5万元,平均每天处罚16家企业,平均每个企业罚款2.23万元。638个处罚案例均缺少必要的法律文书。再如,11月1日—12月6日,岔河集乡重点选择辖区内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38家企业,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名义集中实施高额处罚,罚款金额合计386万元,其中罚款10万—24万元的企业4家,罚款25万—60万元的企业5家,相关处罚手续均不完整。7家接受高额处罚的企业因不愿留下行政处罚记录,该乡综合执法队违规将其处罚事项和处罚金额拆分到未实施执法检查的其他企业。

三、盲目提出超高任务向村街企业乱摊派。如,根据霸州市的部署和要求,东杨庄乡在1—9月罚没收入4.09万元的情况下,重新核定提出了10—12月收缴1395.91万元的目标任务,并将其摊派到全乡20个村街,由村街干部向辖内企业直接收取费用,并通过乡财政所交至霸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为加快摊派收费进度,东杨庄乡对村街任务完成情况每日进行统计排名。10月1日—12月6日,东杨庄乡摊派收费合计455.6万元,其中11月份摊派收费429.3万元,是1—9月月均罚没收入(0.45万元)的945倍。督查组实地暗访的苑口村被摊派收费任务45万元。该村将全村企业按照规模大小分为两类进行摊派,一类企业10000元,二类企业5000元。11月24日—12月6日,该村9家一类企业和15家二类企业交款16.5万元,没有任何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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