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纪委官网5月10日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龚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龚建华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背离“两个维护”,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贪图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龚建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龚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图片来源:江西省人大官网
2021年11月2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龚建华简历
龚建华,男,汉族,江西南昌县人,1962年6月生,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经济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9年9月江西财经学院贸经系学生;
1983年7月江西省委农村政策研究室干部;
1984年5月 江西省委农工部干部;
1987年10月 江西省委农工部副主任科员;
1988年8月 江西省委农工部主任科员;
1988年9月 江西省农办主任科员;
1989年1月 江西省农办秘书处副处长;
1993年9月 江西省农办综合处处长(1992.04-1994.02省组下派奉新县挂职任县委副书记);
1996年3月 江西省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年1月 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2年12月 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年6月 南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江铃汽车(000550)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2004年1月 南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兼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2004年2月 南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4年3月 中共南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6年11月 宜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年12月 宜春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8月 抚州市委书记;
2014年9月 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抚州市委书记、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第一书记;
2015年3月 江西省委常委、秘书长、南昌市委书记;
2015年11月 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
2017.01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8.05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总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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