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今天,是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星光不问赶路人,他们同我们一样,通过工作和劳动实现自我人生价值,享受同样的快乐。税收助力特殊群体创业就业,为他们实现梦想保驾护航。来源:广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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