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80万元!青岛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022-06-15 11:05:09 第一财经日报 

6月15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各处、室:

为进一步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切实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内容如下: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50万元。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保持不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作调整事项按原规定执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5日

 

(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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