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今年已经发文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各地未来在这方面将有大动作。
近日,福建省审计厅公开了当地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下称《公告》),指出了福建省以下财政体制需要改进的一些方面。
《公告》称,福建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与财力不够匹配。收入划分不够科学,上解省级固定分成收入基数自2002年核定以来基本维持不变。共同事权支出责任下移,个别地区承担教育、社保和就业、医疗卫生等 3类共同事权支出比例超过70%;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偏少,专项资金配套规模偏大,加大了基层支出责任。
另外,《公告》还指出,尚未根据各地经济发展适时调整财力分档。“2011年我省将县级财力分为 4档,作为测算省对下转移支付的重要依据。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地区财力发生较大变化,省域内部财力资源分布不够均衡,现行财力分档不符合实际,影响了财力向基层困难地区精准倾斜。”
省以下财政关系制度作为政府间财政关系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跟老百姓(603883)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也关系着国家的长久治理。
不过这一领域改革相对滞后,部分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收入划分不够规范,部分转移支付定位不清,一些地方“三保”压力较大。
而这些问题已经受到国家重视。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开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将通过18条举措来解决上述问题。
7月中旬,财政部召开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将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善作善成、慎终如始抓好贯彻落实。
尽管各地具体改革方案文件尚未公开,但根据《意见》,方向已经明晰,首先需要进一步明晰省、市、县三级政府财政事权,通俗来说即事情由哪级政府干。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意见》一大亮点是比较清晰界定了省以下财政事权,并适度强化省级财政事权,这也适度增强了省级调控能力。
确定好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后,相应就要明确各级政府承担支出责任,一般来说“谁的事情谁花钱”,但难点在于省市共同财政事权中,如何界定各自花钱比例。
对此上述《意见》要求,推动建立共同财政事权保障标准,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研究逐步推进同一市县不同领域的财政支出责任分担比例统一。
另外,上级财政事权确需委托下级履行的,要足额安排资金,不得以考核评比、下达任务、要求配套资金等任何形式,变相增加下级支出责任或向下级转嫁支出责任。
福建省审计厅建议,进一步推动省以下各级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保障相匹配,建立更加灵活的省以下纵向财政体制安排和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省市财政对共同事权的支出责任,对委托下一级事权的应当足额安排资金。
在业界看来,减轻基层财政负担,保障县级财政平稳也是改革的一个目标。近些年基层财政收入增长放缓,“三保”压力加大,是各方关注的一大焦点问题,而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一大目的是保障县级财政平稳运行。
因此《意见》在清晰界定省以下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后,对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也给出一些改革举措。
比如,在收入划分方面,要求主体税种实行按比例分享,不同税种分享比例的确定要有利于调动市县政府的积极性等。基层“三保”压力较大的地区以及区域间人均支出差距较大的地区,应逐步提高省级收入分享比例,增强省级统筹调控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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