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普通农产品(000061)贴上“绿色食品”商标,就能抬高销售价格。近期,有商贩盯上了这门生意,并形成了产、储、销一条龙链条——贴上虚假的“绿色食品”商标,30元一斤的草莓涨到了50元一斤。8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公布了这起未经授权私自印制绿色食品标志牟利案。
别让假冒的“绿色食品”大行其道
近年来,“绿色”概念大行其道。一些不法商贩也盯上了这门生意,给普通的农产品贴上“绿色食品”商标,并以此牟利。
现实中,在售的绿色食品种类繁多,诸如绿色大米、绿色蔬菜、绿色水果、绿色茶叶,等等。食品只要搭上“绿色”二字,价格就比同类的普通食品贵2-3倍。而以次充好、随意贴标的问题也时有发生,令消费者叫苦不迭。【详细】
“绿色食品”商标岂能说贴就贴
部分非法商家在未经有关部门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印制假冒的“绿色食品”商标,并将其贴于自行生产或低价收购的普通农产品外包装上。只是披上个“假马甲”,这些农产品便能以高于普通农产品50%以上的价格销售,如此非法牟利的行为给食品行业带来不良影响。【详细】
从市场和消费角度说,绿色食品标志造假,利用了人们追求健康、安全的消费心理,打着“绿色食品”的幌子浑水摸鱼,扰乱了“绿色食品”市场秩序。同时,这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排挤竞争对手,损害了合法生产“绿色食品”商家的利益。此外,这种行为还会误导广大消费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消费欺诈。【详细】
冒用“绿色食品”商标当严惩
要治理此类问题,一方面,司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商标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惩那些给产品披“假马甲”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不良商家。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绿色食品标志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的商标使用意识与维权意识,营造抵制假冒产品、支持正规产品的良好市场氛围。【详细】
此外,还有声音指出,“绿色食品”存在“超期服役”现象。按照规定,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三年有效,要求继续使用的,须在有效期满前九十天内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使用权。然而,使用过期失效标志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与冒用标志的性质是一样的,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也应得到及时治理整顿。【详细】
(以上综合东方网、红网、羊城晚报)
V视角:
@风车与车车:聪明不用在正道上。
@恭喜你发现我喽:摇身一变假贵族。
@不知道叫什么好就叫榴莲吧:食品安全戳中了我的购物偏执点,做假标签的真缺德,应该重罚!
@我超爱吃泡芙啦:绿色食品也是假的?那我还是吃普通的吧。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假冒“绿色食品”商标的行为触及了法律底线,是没有好果子吃的。“绿色食品”容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别以为穿了“绿马甲”就能让普通农产品摇身一变成为“食品中的贵族”。“绿色食品”要想名副其实,商家必须对商品的卫生安全、品质标准严格把控,并通过正当方式进行认证,当然,还得有一颗诚实守信经营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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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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