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规支持超1亿个体户 明确给予财税优惠

2022-10-27 07:45:06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陈益刊

  [ 此次《条例》分别从登记注册服务、财税、金融、资金、社保、创业就业、社区便民、数字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纾困帮扶、经营场所供给等多个方面,逐项进行了规定,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

  中国超1亿户个体工商户迎来新的政策支持。

  10月25日,国务院公开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下称《条例》),超3000字39条举措全方位支持个体户发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条例》分别从登记注册服务、财税、金融、资金、社保、创业就业、社区便民、数字化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纾困帮扶、经营场所供给等多个方面,逐项进行了规定,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以备受关注的财税支持为例,现行的《个体工商户条例》并未提及相关内容,而此次新《条例》第二十条明确,国家实行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政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确保精准、及时惠及个体工商户。

  近些年为了支持包括个体户在内的小微企业发展,中国出台了一揽子税费支持政策。

  比如,在减轻个体户税负方面,今年个体户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阶段性优惠政策,符合条件还可享受退还存量和增量留抵税款。个体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个人所得税,可享受减半征收。个体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目前各地一般是减半征收。个体工商户还可享受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另外为了支持个体户等融资,国家明确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条例》与原《个体工商户条例》相比,立法目的、主要内容、条文结构均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可谓“脱胎换骨”,由一部登记管理的专门性法规转变为促进发展的综合性法规。

  此次《条例》还加大了对个体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个体户规模小,容易受到各方面歧视,为此《条例》要求对其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应当充分听取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不得违反规定在资质许可、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另外,《条例》还禁止对个体户乱收费、乱摊派,禁止拖欠账款,并强调对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教育和惩戒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法予以处理。

  《条例》还调整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方式,由原来的“先注销、后成立”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专家认为,这一规定便利了个体工商户经营权的转让,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在成立时间、字号和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延续,大大简化了手续、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数据,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1.11亿户,占我国市场主体总量(1.64亿户)的三分之二,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带动就业近3亿人。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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