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财经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发稿,除巨星科技(002444)外,年内已有8家上市公司在欧洲成功发行GDR。另外,还有23家A股上市公司已开始筹划境外GDR发行,其中19家选定瑞士证券交易所,2家定在伦敦证券交易所,2家未有明确目的地。 ]
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选择去欧洲发行GDR(全球存托凭证)。
11月15日,巨星科技公告称,此次发行的GDR拟于2022年11月15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为每份GDR13.08美元,募集资金总额约为1.55亿美元。(还没有公告成功发行)
这已是年内第9家赴欧发行GDR的A股上市公司。
第一财经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发稿,除巨星科技外,年内已有8家上市公司在欧洲成功发行GDR。另外,还有23家A股上市公司已开始筹划境外GDR发行,其中19家选定瑞士证券交易所,2家定在伦敦证券交易所,2家未有明确目的地。
瑞银全球投资银行部中国区主管朱正芹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GDR发行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一方面可以促进业务发展,助力国际化战略布局;同时,募集外币资金,也有助于拓宽境外融资渠道;另外,GDR发行可以让更多境外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投资公司,通过股权多元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激发长期的创新活力。
掀起一波赴欧上市热潮
7月28日,“中瑞通”正式落地,这也为致力于拓展海外市场的中国企业开通了一条新的海外融资渠道。
杉杉股份(600884)(600884.SH)、科达制造(600499.SH)、国轩高科(002074)(002074.SZ)、格林美(002340)(002340.SZ)这4家A股上市公司抢食“头啖汤”,所发行的GDR在第一时间于瑞士交易所上市,募资资金总额达到15.23亿美元。
在第一批GDR成功上市之后,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启动了赴欧发行GDR的进程。第一财经统计显示:截至最新,年内已有8家A股上市公司成功完成了GDR发行,募集资金近30亿美元。
同时,还有数量可观的A股公司正在积极地进行评估和筹备。其中包括17家上市公司正在进行内部决策程序,如美锦能源(000723)(000723.SZ)、中鼎股份(000887)(000887.SZ)、永太科技(002326)(002326.SZ)、杰瑞股份(002353)(002353.SZ)、扬杰科技(300373)(300373.SZ)、天顺风能(002531)(002531.SZ)等。
另外,杭可科技(688006)(688006.SH)、先导智能(300450)(300450.SZ)的GDR上市申请材料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方大炭素(600516)(600516.SH)、国联股份(603613)(603613.SH)已经获得证监会批复;锦江酒店(600754)(600754.SH)完成了国资审批事项;东方盛虹(000301)(000301.SZ)获得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附条件批准。
在本轮A股上市公司赴境外发行GDR的热潮中,大部分都有一定程度的海外业务布局,且有多家明确提出拟建设相关海外项目,这也是GDR发行如此火爆的原因之一。
比如,杰瑞股份表示,本次发行GDR并上市的目的是坚定推进国际化战略,推动“油气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双主业战略进一步落地,强化全球供应链与销售体系的建设,充分利用境内外产业链资源,多方位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扬杰科技表示,为拓展公司的国际融资渠道,满足公司海内外业务发展需求,提升国际化品牌和企业形象,公司拟筹划境外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领益智造(002600)(002600.SZ)表示,为进一步充实公司资本实力、开辟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深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满足海内外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境外发行GDR并申请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朱正芹认为,GDR发行能够帮助国内的上市公司提升其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在境外上下游产业链与业务伙伴群体中产生广告效应,为公司的长远业务发展以及国际化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发行人可通过GDR发行引入上下游具有协同效应的产业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实现业务协同,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战略的实施。
事实上,当前许多境内优质制造企业在海外都有广泛的业务布局,而瑞士、德国等国属于传统的高端制造和先进技术强国,对于国内制造业企业是理想的存托凭证发行市场。
如何讲好“投资故事”?
值得注意的是,瑞士证券交易所正成为A股企业赴欧上市的首选。
年内,已发行或启动发行程序的32家A股上市公司,27家选择了瑞士证券交易所,占比超八成。
华泰证券(601688)研究员张馨元认为,从审批流程、监管制度等因素上看,瑞士证券交易所具备一定优势。比如,申请材料审核一般只需20个工作日;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瑞交所为GDR发行人作出了部分豁免规定等。
“瑞士、英国和德国市场均为欧洲成熟的证券交易中心,三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也均为国际机构投资者,且均吸引了全球知名的上市公司,从整体市场环境与投资者参与度来看没有本质区别。”朱正芹认为,结合三大市场的GDR产品成熟度、行业集聚属性及企业自身的国际化战略方向,发行人可以相应进行自主的选择。
对于部分中国上市公司来说,赴欧发行GDR是他们踏入国际资本市场的第一步,所以这一步要走稳、走好。
朱正芹建议,首先,从监管审核与披露的角度,发行人及相关中介需要确保信息披露文件的质量,确保高效的审核。
从市场营销方面看,需要结合国际投资者关注的方面,讲好国际投资者能听懂并认可的投资故事,从而引入认可公司长期价值的长期投资者,以及可能的产业链上下游战略合作伙伴。
“高比例的国际投资者尤其是国际长线及主权基金的参与,一方面有助于保证GDR的发行规模,多元化股东结构并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维持兑回限制期满后的GDR存续数量及后市流动性,从而有益于GDR产品的长期持续发展。”朱正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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