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闽南日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优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海上疫情防控工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12月14日,漳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防海上疫情输入措施 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其中对“加强接触境外人员和高风险地区作业人员的管控“明确了最新的管控措施:各地要对故意拆卸或屏蔽北斗示位仪、涉嫌海上非法交易、赴相关海域违规生产作业、与境外或高风险地区船舶和人员有接触的渔船民,按海外入境人员进行管控。
管控措施如下:自2022年12月19日起,人员“2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的第1、2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自2023年1月9日起,人员“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并在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目前,国家对于入境人员的管控措施是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1月11日发布的通知, 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此外,漳州发布的通知还对优化依港管船,优化船舶进出港管理,优化核酸检测筛查,优化固化“四定”责任机制,加强海上联合执法巡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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